望城教育系统举行“利剑护蕾”培训,检察官为校长和老师们上法律课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良 通讯员
肖奥)29日下午,望城区教育系统“利剑护蕾”工作专题培训活动在该区教师发展中心举行,望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曾欢作了一场干货满满的讲座,来自该区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分管副校(园)长、安全专干等参加。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在主题为“利剑护蕾,共建平安校园”的讲座中,曾欢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详细解读。
曾欢还结合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现状和相关案例,对“哪些情形需要报告”“向谁报告”“不报告有什么后果”“强制报告有哪些保障”等问题进行了回答,让与会者对强制报告的报告主体、需要报告的情形、报告程序、报告要求以及不履行报告义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等有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他表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强制报告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对于工作中发现相关单位对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监督不力的,可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
一位参加培训的小学副校长表示:“通过听取讲座,我对预防性侵害等相关制度和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知道了9种情形需要报告。今后,我会更多关注学校、家庭与社会上未成年人状况,从源头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心、用情、用力共筑未成年人安全防线。”
会上,望城区学校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望城区“防性侵、防欺凌(霸凌)”十条硬措施》,分别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凡进必审、隐患必清、四防必全、宣教必实、凡有必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责必究。其中“有责必究”指出,严格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性侵害未成年学生案件或线索,不准瞒报、缓报,并且要快速处置、正确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性侵害事故对学生伤害。校内凡发生一起性侵事件,一律倒查,追责问责。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