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2.21”交通事故6名责任人被免职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4日讯 2月23日,祁阳县召开县委常委会,按有关规定对“2.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6名相关责任人启动先期组织问责程序。免去刘志杰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党委书记职务;免去段国林同志县交通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免去聂建华同志县运管所所长职务;免去刘兴东同志观音滩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对此次涉及事故中不是科级干部的其他相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县公安局党委免去县交警大队经开区中队中队长职务;责令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免去县运管所副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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