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17日至4月1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以下简称省有色局)进行了巡视“回头看”。5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有色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分工负责,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一)强化“四个意识”,思想认识到位
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省有色局领导带头,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有色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推动政事分开、深化改革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真学实做,不断深化拓展“学”的内容、“做”的标准;突出领导带头,发挥好“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突出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突出解决问题,自觉深学实做真改。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二)严格整改要求,责任压实到位
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回头看”意见后,省有色局党组先后召开26次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为3大类、9方面、40个具体问题,坚持“依纪依规,实事求是”“一个原则”,把握“吃透问题,吃透政策,吃透要求”“三个吃透”,坚定不移推进“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依纪依规规范整改,公平公正有序整改,关心爱护有情整改,思想疏导和谐整改”“五个整改”,注重整改责任层层压实,整改压力层层传导。各单位、各处室以《整改方案》为“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进一步量化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限、实化整改任务,严格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坚持一周一调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形成整改合力。局领导带头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开展谈心谈话400余人次,加强调度、加强协调、严格把关。对涉及多个处室和单位的,有关处室(单位)坚持做到相互配合,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所有的整改项目都一一明确了时限要求,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坚持认真研究、扎实整改,打好提前量,尽快见效果;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做到持之以恒地抓,锲而不舍地改。
(三)强化组织保障,督查督办到位
省有色局党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有色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纪委,负责综合协调、上下衔接、进度跟踪等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中,始终把整改落实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产业转型发展结合起来,做到“抓发展、谋改革、促稳定、严整改”相互支撑,协同推进;始终坚持严格督查,严肃督办,坚持围绕问题抓整改,突出重点抓督查,对巡视整改事项抓紧不放,一抓到底,以督查倒逼进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牢,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看齐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深、不细方面
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近期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增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和抓实巡视整改的政治担当,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1)专项整治整改情况:扎实做好“‘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兼职取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退,参股企业人员全部整改到位,对局机关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补缴。
(2)“加快有色行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发展思路。在调研基础上,提出了“1234”发展思路:即瞄准“建设有色强省”一个战略目标,坚持“创新、开放”两轮驱动,加快“要素配置由传统向现代转变,产品供给由低端向高端转变,发展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三个转变,实现“创新、开放、绿色、融合”四大发展。二是推进有色金属循环再生产业发展。积极制定《关于推进湖南省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回收与再生利用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稿。三是推动《湖南省有色金属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落实,引导有色行业转型升级。四是强化科技引领。积极申报科技项目,提升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工艺水平。
2.政治意识不强,党的领导作用弱化方面
(3)“重业务、轻党建”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党组(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把握重点,突出实效,抓常抓长,不断加强党建工作。紧紧围绕行业改革发展稳定来谋划党建工作、紧紧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来开展党建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来深化党建工作、紧紧围绕夯实基层基础来保障党建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召开省有色局直属机关第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直属机关党委和首届直属机关纪委,为夯实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研究决策,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政治核心、领导核心作用。
(4)“直属单位普遍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议替代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的问题”整改情况:对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直属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和议事决策规则。直属单位已按要求建立健全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政治核心、领导核心作用。
(5)“政企不分、事企不分”整改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省有色局系统行政、事业、企业改革工作,2017年4月向省政府报送了组建湖南有色工业龙头企业的建议方案。6月23日,召开了创新直属单位管理座谈会,按照“思路上要新、决策上要稳、作风上要实、管理上要严”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对直属单位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局领导直属单位联系点制度;改进对直属单位的考核工作,变目标管理考核为绩效考核。
3.政治警惕性不高,规矩意识欠缺方面
(6)“违规报账、虚假报账”整改情况:对2014年至2016年的相关报账凭证进行了认真清理,责成退回不规范报销费用,对不规范报账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对手续不规范的,要求经办人写出了详细说明。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制定了《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机关费用报销审批管理办法》等制度。组织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7)“隐匿转移‘三公’经费”整改情况:组织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建立完善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内控体系,局机关“三公”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取消所有专项经费支出;严格管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车管理;通过内审、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有关规定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严肃纪律要求,严禁隐匿转移“三公”经费,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修订完善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管理办法》,明确2017年3月起无接待公函的一律不予报销;对公务接待中不规范报账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并进一步加大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管力度。
(8)“违规发放和使用消费卡”整改情况:取消日常接待定额管理办法,将消费卡注销,有关人员将已消费的35.48万元补齐到位,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有关人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深刻对照检查。
(9)“撕拆会议记录”整改情况:对撕拆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会议记录管理制度》。
(10)“违反规定搬迁办公楼”整改情况: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专题汇报局办公楼问题的有关情况,努力争取资金,加快办公楼的整修加固,在整修加固、推进改革改制期间租用场地过渡。下一步,根据省有色局改革改制、省属有色龙头企业组建情况和办公楼整修加固情况,进一步理顺资产、办公场地等关系。
(二)关于“党建工作薄弱,政治生活失范”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11)“党组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整改情况:制定了《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要求、学习管理和考核。加强集体学习研讨交流,规定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求中心组成员将学习与业务工作结合,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2017年上半年,组织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4次,学习认真,研讨深入,学习质量显著提升。
(12)“党建知识测试成绩不理想”整改情况:坚持以学风转作风,以学习促整改,扎实开展补学补课补考。注重围绕专题集中学、创新方法结合学、突出实效较真学,组织学习了《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开展了党的知识测验和党员干部“两学一做”闭卷考试,61人参加考试,优秀率达77%。
(13)“主要领导民主意识有欠缺”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局党组决策议事工作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了《省有色局党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党员积分管理、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等工作,对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督查,对开展“三会一课”提出了明确要求。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根据整改工作要求,2017年7月28日召开了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查找不足,落实整改措施,真正红了脸出了汗。
2.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方面
(15)“基层组织不健全”整改情况:对省有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进行了换届,按要求配齐配强了支委委员。局机关调整设置10个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每个党支部配备了纪检委员或明确专人负责纪检工作。目前正按照“五化”要求在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16)“直属单位党组织换届不及时”整改情况:成立了直属单位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直属单位党委换届工作,下发专门文件,要求7月、8月完成筹备工作,9月完成党委换届和领导班子选配工作。
(17)“党费清缴专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情况:全面清理了2008年4月至2016年12月局机关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完成了补缴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党费交纳日”,严格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管理,严格加强日常管理,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相结合,与党员教育相结合,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与党员目标管理相结合。
3.选人用人欠规范方面
(18)“违规设置非领导职位”整改情况:按照“尊重历史、逐步消化”的原则,现有后勤事业编制人员“只出不进、只减不增”。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个人意愿”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安排合适工作岗位。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总要求,加快推动省有色局机关改革改制和后勤服务管理社会化。
(19)“临时机构”整改情况:撤并所有临时设立的内部机构,对人员妥善安置。一是局机关工会、政研会秘书处归并到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统筹管理,机关工会负责人由机关党委有关负责人兼任,政研会秘书处秘书长由机关党委有关负责人兼任(按照政研会有关章程选举产生)。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调整局信访应急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办公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处。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调整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原招商办机关编制人员根据机关处室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特点统筹进行了调整。四是撤销局法制办(政策研究室),其相关职能、工作任务由局办公室承担。五是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湖南省有色金属学会逐步与省有色局脱钩。目前学会秘书处由局科技规划处统筹管理。学会秘书处原有机关工作人员安排回局机关有关处室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20)“对不到年限破格提拔”整改情况:对不到年限破格提拔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认任职时间,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原任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合理性认定。
(21)“长期借调”整改情况:7名在局机关挂职派驻人员全部回原单位工作。
(22)“兼职取酬”整改情况:对兼职取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清退局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兼职取酬;个别一次性还款困难、生活困难的人员写出还款计划和承诺。1名干部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到企业工作。出台了《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局管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规定》(湘色党〔2017〕28号),进一步规范局管干部兼职(任职)管理。
(23)“用人导向有偏差”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考评体系,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对干部德才的考核、激励和评价机制,突出把对“德”的指标考评放在首位。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省属国有企业党委集中换届的统一部署,深入研究推动直属单位党委换届工作,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促进局直属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湘色党〔2016〕36号)文件精神,对局直属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指导、督查直属单位规范选人用人,健全选人用人长效机制。
(24)“带病提拔”整改情况:对巡视指出的直属单位1名局管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责成该直属单位党委对核查处理程序不够规范、核查环节缺失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对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5)“重提拔轻监管”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局干部监督工作会议,深入学习省委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从严选拔任用、从严日常管理、从严监督问责。二是结合巡视整改和实际工作需要,对机关12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三是严格规范干部兼职(任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干部兼职(任职)各项规定要求。四是印发了《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湘色办〔2017〕19号)、《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局管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管理规定》(湘色党〔2017〕28号)、《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机关费用报销审批办法》等制度规定。
(26)“不如实填写个人事项报告”整改情况:2016年7月,已对2016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少报漏报的7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提出批评,要求其认真说明少报漏报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交局人事教育处存档备案。认真开展2017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召开了局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认真传达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做好2017年度局系统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工作,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发现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关于“权力运行监督缺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问责偏松偏软方面
(27)“未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整改情况:召开了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一一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出台《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对各级责任主体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对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及落实“两个责任”和“三转”工作的督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持续开展节假日重点节点纠“四风”的监督检查。
(28)“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积极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落实,下发了《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提醒谈话制度,要求将廉政谈话和约谈建档立卷,做好谈话提醒的督查和统计工作。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件,按程序核实并处理到位。
(29)“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整改情况:召开了省有色局直属机关第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直属机关纪委委员,明确了机关纪委职责和定位。直属各单位都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每个党支部(党总支)配齐了纪检委员。7月,开展了对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及落实“两个责任”和“三转”工作的专项督查,严格落实“三转”要求。
2.内控机制不健全,廉洁风险较大方面
(30)“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整改情况:对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事业发展需要调剂资金支持直属单位建设发展等情况从严从实进行整改,并整章建制,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加快推进省有色局改革,从顶层设计入手,理顺有关资产、资金的管理关系。二是根据行业发展需要,争取省政府有关部门支持,拟将有关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为产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三是加强对局机关内控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内审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31)“车辆拍卖不规范”整改情况:针对公务车辆拍卖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加强对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明确今后公务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制定了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规定和程序,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32)“仍然存在一些干部投资入股企业的问题”整改情况:经清理,局系统共有13名副处以上干部有投资入股企业的情况。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开会,组织学习了有关政策规定,严明纪律要求,要求严格按规定整改到位。目前,已全部完成了股权转让,整改到位。
(33)“对直属单位监管不力”整改情况:开展了2期财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局系统财务人员的规矩意识和业务能力,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工作监管。专题研究加强直属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了对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督查,制定了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办法、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办法、加强投资管理办法等。召开创新直属单位管理座谈会,指导直属单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科学发展、规范发展,要求直属单位建立健全决策议事规则和内部控制体系。
(34)“有色职院不规范报账”整改情况:此问题在2016年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中已整改到位并销号。要求该院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杜绝再次发生。
(35)“劳保院发放退休人员‘保留工资’”整改情况:责成该院核实有关情况,按照“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原则,在维护单位和谐稳定发展的同时,根据转制科研院所改革有关规定进行规范。
(36)“宝山矿业公司违规开展承包经营”整改情况:针对宝山矿业公司承包经营的宝岭公司管理不到位、潜在较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局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到宝山矿业公司开展专题调研,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宝岭公司经营管理的措施。宝山矿业公司召开党委会、办公会,深入分析宝岭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宝岭公司的监管:一是进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股东承包经营;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董事会议事规则,依法加强行使控股权;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监事会议事规则,加强监事会履职监督;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
3.作风建设不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37)“违规发放补贴和奖金”整改情况:按规定全额清退报销的电话费5.51万元;纠正对职工实行非货币限额水电补助的管理办法,停止使用“水电卡”,并将额度作废。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后勤管理服务水平。
(38)“某研究院以科研奖、困难补助等名目发放津补贴”整改情况:稀土院清退院领导班子不规范发放的2016年度年终奖励费用。对该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成该院认真整改,严格遵守国有企业薪酬发放有关规定。
(39)“作风不优,工作纪律松弛”整改情况: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召开了局系统青年干部座谈会、军转干部座谈会,统一思想,严明工作纪律。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从3月开始,局领导带队,分组深入长沙、郴州、株洲、衡阳、岳阳、娄底等重点市州,带队走进50余家有色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直属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先后上门听取意见建议80多条,通过现场会诊、技术支持、政策保障等倾情帮扶,切实为企业排了忧、解了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积极推进与有色金属产业重点市州的战略合作,在加强特色园区建设、开展技术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引进培养人才等方面与有关市州深化合作。
(40)“上班迟到现象”整改情况:严格干部日常教育,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局机关纪委和人事教育处组成局机关纪律督查组,多次对干部上班纪律进行了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下一步,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教育,定期与不定期做好对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检查工作,对违反劳动纪律人员将严格依纪依规处理,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以严格的问责推进工作作风持续好转。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
目前,省有色局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全面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建立整改落实督促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工作;加强审查评估,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狠抓考核问责,严明政治纪律,对在整改工作中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的严肃问责。
(二)进一步强化标本兼治。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相结合。紧紧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制度体系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建立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风清气正、担当有为的和谐文明机关。
(三)进一步强化成果落地。坚持“抓发展、谋改革、促稳定、严整改” 相互支撑,协同推进,促进整改成果落地生根,转化为发展成效。一是坚持整改落实与产业转型发展相结合。以整改落实为动力,坚持创新发展,着力开放发展,突出绿色发展,促进融合发展。积极争取设立有色产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大力发展循环再生产业;积极申报军民融合项目。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深化改革相结合。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积极谋划省有色局和全省有色行业的改革改制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全省有色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增强行业发展后劲。三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安全稳定相结合。坚守安全底线,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守民生底线,全力营造安全和谐、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5559896;
邮政信箱: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264号(邮编4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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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党组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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