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18日至4月18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进行了巡视“回头看”。5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联社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紧抓实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新一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将省联社纳入被巡视单位,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农信社的关心和重视。省委巡视组突出政治巡视,对省联社进行“政治体检”,实事求是反映了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中肯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提出了整改落实要求,省联社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决定以抓好巡视“回头看”整改为契机,努力把省委的重视与关心,转变为提高领导能力、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反腐倡廉、推动全系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实实在在成效,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及整改要求上来,全面深入、积极主动地开展整改工作。

  (二)深入推动整改落实。为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推动落实,党委成立了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张志军同志担任组长,李勤同志、邓德林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开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信贷管理部、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从这5个部室中各抽调一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承办整改工作具体事项,负责抓好整改任务的督促落实以及日常综合协调等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步步深入持续推进,确保取得令人满意的实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党委第一时间组织研究,制定了《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联社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分工》,要求机关各部室根据反馈意见和责任分工,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建议。在整改方案初稿出台后,党委又多次专题研究,逐项审议,经省委巡视组审定,形成了《中共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党委同时决定在全系统部署开展8项专项整治,并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治方案,切实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在推进整改过程中,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抓整改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堵塞制度漏洞,加强风险防控,保障各项业务和经营工作稳健合规开展。

  (三)做实做细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在整改方案中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梳理细化为3个方面35个问题,制定了97项具体整改任务和措施,其中7月底前完成的有60项,年内完成的有37项;有18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对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整改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尽快收到明显成效、见到实质性变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牵头推进负责条线的整改任务;责任部门对照整改方案,研究细化措施,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清单,一项项推进整改落实;办事处和法人行社积极配合整改工作,共同推动整改落地。党委坚持抓重点、攻难点,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加强纪检监察力量建设、滥发奖金补助、采购评审及招投标、规范法人行社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信贷违规、员工招录不规范、因私出国(境)问题等8个专项整治,以点带面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四)整改工作成效显现。党委始终把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加大推进落实力度,机关各部室、各办事处、各法人行社分工负责、配合协作,扎实有序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对省委巡视组在巡视“回头看”期间指出的6个问题,党委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制定并下发《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省联社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通知》,完成了相关问题的整改。整改方案中列出的35个问题,已经整改到位21个,部分整改到位12个,取得重要进展2个,7月以后完成的以及长期坚持的,已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并取得了重要进展;拟制定和完善的28项制度已完成初稿,待征求意见后,按程序印发实施。8项专项整治已完成自查,正在梳理相关情况,推进问题整改、问责处理、建章立制等工作。对于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追责事项以及人事工作问题清单,按照交办要求及制定的工作措施开展整改落实,有关结果及整改进度已经报送上级部门。

  二、坚持动真碰硬推动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见底见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党委对如何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的有机统一,缺乏深入研究和具体把握,部分办事处、县级行社对省联社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甚至选择性执行。省联社专职党委副书记不分管系统党建,党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

  整改情况:整改措施全面实施,部分已经整改到位。一是针对强化督导部署落实,增强制度执行力。今年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重点工作分解落实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系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和一季度“开门红”情况调研督查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南银监局与省联社2016年度审慎监管会谈典型问题分解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工作督查,强化落实到位;省联社班子成员坚持挂点联系制度,定期深入挂点市州进行调研督导。建立了不良贷款压降及风险化解省联社领导联系点,对不良贷款压降进展不理想的行社进行督促和指导,帮助化解风险。

  二是针对制度执行情况。6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办事处、法人行社开展自2014年以来落实国家监管政策、执行省联社制度办法和重要决策部署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文件资料登记是否及时、公文流转是否完整、党委是否及时作出安排、经办人是否及时落实和反馈等情况。目前,行社自查工作已经完成,办事处正在开展抽查,8月份将开展督查整改。

  三是针对促进法人行社党的领导与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的有机统一,制定了《关于修改农村商业银行章程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之中的法定定位,将党建工作纳入章程,明确省联社党委、农商行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该指导意见经履行法定程序后,将于11月前发各法人行社执行,完成章程修改。

  四是针对党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问题,党委已研究决定,在原群工部基础上组建了党群工作部,增加了人员编制,负责组织、指导系统及省联社机关党的建设及相关工作,并明确由省联社专职党委副书记分管系统党建。

  2.2011年以来,没有根据有关章程组织省联社理事会、监事会按时换届。目前,监事长岗位已空缺两年,监事会发挥作用不足。

  整改情况:基本整改到位。根据反馈意见,党委会议决定,在省委未决定配备省联社监事长之前,先由监事邹建义同志牵头协调监事会的日常工作,确保监事会履职到位。省联社党委就省联社理事会、监事会换届,监事长配备等事项已再次向省委组织部作了汇报。

  3.办事处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的县级行社党委长期不召开党委会或以业务会代替党委会决策。一些县级行社党委没有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存在党政不分、相互交叉的问题,部分县级行社董(理)事长一长独大,擅自决定重大事项。

  整改情况:基本整改到位。一是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系统办事处党组会、法人行社党委会规范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办事处党组、法人行社党委班子成员分工专项检查的通知》,组织办事处党组、法人行社党委开展自2014年以来党组、党委班子分工情况及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情况的检查。目前,两项检查的自查工作已经完成,正由办事处开展抽查。8月份办事处党组上报辖内检查情况后,省联社将适时开展督查整改,规范党委(党组)班子分工和党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二是《中共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员会工作规则》已形成初稿,经党委会审议后将下发,要求全系统法人行社相应制定党委会工作规则,明确党委会决策程序、范围和要求。

  三是已拟定领导班子考核办法初稿,明确办事处党组、法人行社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并将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考评范围。该办法将于9月底前下发。

  4.省联社党委没有将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列入党委会的议事决策范围。存在大宗物资采购征求意见和论证程序不完善,缺失党委集体把关决策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中共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员会工作规则》已形成初稿,经党委会审议后将下发。其中,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立项申报前必须报省联社党委会研究决策,省联社本级及办事处采购评审、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费用开支等需要上会的事项要求,同时对上会研究的重大事项明确了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程序。

  已按整改要求修改《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即将正式下发。目前已按新规则开展采购评审工作。

  (二)党的建设缺失,组织人事工作不够规范扎实

  5.党建工作不规范。全系统没有建立党建考核评价体系。有的办事处、县级行社党建工作无会议专题研究、无工作计划、无检查考核、无部门负责。

  整改情况:取得重要进展。一是贯彻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已起草《湖南农信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初稿,拟对省联社、办事处、法人行社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领导体制、工作部门设置、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党建基层基础工作任务、党组织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等逐一作出规定。将根据省直工委明确要求按照省委即将印发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和基层党组织“五化”建设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修改完善后印发。

  二是计划在11月份组织召开全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系统党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6.党建基础工作不实。有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发展党员不规范。以员工管理代替对党员的管理教育,不按时接转组织关系,系统仍有党员失联。有的基层支部党员分布不合理,个别行社三分之一的支行网点没有一名党员。

  整改情况:基本整改到位。一是已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并计划近期对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党员工作实施意见》《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两个文件,已起草送审稿,将在征得上级部门同意后印发。

  二是对去年全系统排查出来的失联党员全部稳妥处置到位。于7月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对未按时转接党组织关系情况进行摸底,做到转接到位。

  三是指导基层行社合理分布党员,实现支行网点党员全覆盖。

  7.党费收缴、管理有漏洞。未将各类奖金、补助等实际收入纳入党费收缴基数。党费统筹安排使用不合理,省联社存在节余囤积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一是省联社机关按照立行立改要求,重新核实了缴费基数,并按新的缴费基数补缴了党费。省联社已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通知》,组织各办事处、各行社对党费收缴工作开展排查,各办事处、各行社均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补缴了党费。

  二是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党费收缴、管理及使用办法》送审稿,在征得上级部门同意后印发。

  三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通知》要求,省联社已在七一前后向省联社直属机关党委、法人行社党委下拨党费,用于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七一”纪念活动,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下拨的党费由省联社直属机关党委、各法人行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规范使用。

  8.没有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干部选任制度。

  整改情况:取得重要进展。正在研究制定《省联社机关、办事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法人行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三个规范性文件,目前已拿出讨论稿,通过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将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9.考察把关不严格。2015年提拔的处级干部,未完全履行“凡提四必”,对瞒报个人事项的干部未进行组织处理,对干部档案未严格审查。破格提拔干部未严格按程序报请省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存在“带病提拔”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整改到位。一是重新查核了2015年提拔的处级干部选任情况,对有关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核情况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作了专题汇报,将根据反馈意见认真处理相关问题,其中有的已经处理到位。二是认真梳理了法人行社经营班子破格使用的流程,并将在拟出台的《法人行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中进一步予以明确。三是5月至6月在全系统开展了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的专项调研,对专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对有反映不适宜任职的干部将予以调整;7月已启动干部选任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动议阶段的干部初核工作,对有影响提拔情形的一律不列入动议范围;基本完成省联社党委管理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回头看”,对部分干部的缺失档案进行了查核和补充说明。

  10.裙带关系、近亲繁殖问题突出。有的行社负责人在本单位安排多名亲属,有的不落实任职回避规定,在本单位将亲属提拔重用。公开招聘考试照顾内部子弟,招聘面试环节由各县级行社自行组织,缺乏监督,存在较大的“暗箱操作”空间。擅自制定“新老置换”政策,通过身份置换照顾内部子弟顶岗接班。“资源型人才”引进诟病较多,近两年以揽储为条件,引进了部分“资源型人才”。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到位。一是已下发通知在全系统开展任职回避清理,将结合金融系统工作需要,对法人行社高管需回避的情形进一步予以明确和规范。二是组织排查2013年以来全系统的招聘面试情况,完善公开招聘考试程序,将资格审核前置,同步启动了员工招聘系统的开发工作。三是党委已研究决定取消新老置换政策,停止执行《法人行社引进资源型人才试点办法》,不再引进资源型人才,对已引进人员进一步加强业务考核。

  11.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在“三定方案”之外,另设督导员、协理员等非领导职务。超编制配备干部员工,还有部分人员在编不在岗。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拟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结合省联社改革,另行编制新的“三定”方案,进一步规范和逐步减少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已对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核实,同时指导法人行社通过限期上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多种方式,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

  12.轮岗交流制度不落实。少数县级行社主要负责人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省联社未按规定组织调整。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到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银行监管部门有关高管任职资格规定,省联社已对少数县级行社任职时间较长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运行情况进行调研,现正在汇总情况,拟在此基础上,抓紧研究落实。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存在监管漏洞和廉政风险

  13.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监管乏力,少数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2016年,部分干部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组织调查。系统内还发生少数案件和风险事件。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到位。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监管乏力问题,一是根据巡视整改要求,省联社各有关部室已基本完成对信贷、财务、基建、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规章制度的梳理,拟定修订完善及重新制定相关制度28项。目前,部分制度已经完成初稿修订及起草任务,因相关制度涉及全系统,决策流程相对较长,但大部分可在9月底推出。其中《廉政谈话暂行办法》已经党委会研究通过。

  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与“分级管理”的原则,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按照强化对重点领域与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进行再监督的要求,加大了对拟提拔、交流的行社高管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组织开展了多项真实性稽核、信贷资产质量专项审计、票据业务审计,以及省联社机关财务、支付结算、信息科技、电子银行、基建管理的内部审计。

  三是行业巡察监督进一步加强,坚持结合系统实际,把法人行社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以及信贷、财务、资金、人事等“三重一大”事项作为行业巡察监督重点。在前两年开展五轮行业巡察监督的基础上,今年已完成第6、7轮,共对25个法人行社的巡察,同时对第4至5轮行业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目前正抓紧推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以及对违纪人员的立案追责。

  四是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重要领域与“关键少数”,把抓早抓小教育大多数,与从严惩治严重违规违纪违法人员、发挥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有访必接,有线索必查,有违规违纪问题必究。

  五是针对系统少数高管人员存在的以贷谋私等问题,按照省委要求,在前期传达学习落实的基础上,7月又制订下发了《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开展专项整治的方案》。目前,该专项整治正在落实过程中。

  六是严格落实案防责任,层层压紧责任链条,进一步完善了法人行社基层网点岗位案防基本职责。省联社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强化了案件防控措施,促进落实案防责任。为完善法人行社案防制度,正组织制订《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法人行社机关部室负责人及基层网点岗位防案控案基本职责》,预计今年10月底完成该项工作。下阶段,将不定期组织全省农信社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排查工作,严格执行案件与风险事件责任追究制度。为持续推进全省农信社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法人机构全面风险机制建设的通知》,对全省法人行社全面风险机制建设推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计划在8月下旬开展全省农信社流程银行建设推广工作,根据省联社制定的“合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及要求,已在全系统开展“合规管理年”活动。上半年已开展高管人员培训,开展信贷、票据、资金业务自查和重点排查,员工依法合规意识得到提高。为指导督促法人行社加强对员工异常行为的管控,正在起草《关于加强“九类情形”员工管理、严格“六项禁令”要求的指导意见》,预计10月底完成。已完成编印《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案防工作文件选编》的前期工作,目前该书正在印制,预计8月上旬完成。全系统案防培训班因为银监部门正在开展系列检查和半年度工作督办等,推迟到8月中旬举办。

  七是强化了对基建、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前期已制定出台了《法人行社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法人行社采购评审指导意见》,重在加强全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法人行社固定资产购建行为,健全固定资产购建的管理和审批机制,进一步规范法人行社采购评审工作。《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采购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正在履行内部制度修改发文流程。对采购评审、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费用开支决策事项,已纳入党委会议决策事项。

  14.对纪检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监督力量不足。办事处、县级行社无专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无独立的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一是围绕配足配强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已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在省联社机关“三定”方案修订完善之前,增加监察室工作人员。

  二是已经专题向省委组织部汇报,按照管党治党的最新要求,争取在市州办事处单设纪检组长,城区农商行已经单设纪委书记。

  三是正在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已选送部分行社纪委书记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对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正在按计划实施。初步打算在前几年培训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培训一线操作人员,提高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四是按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已经党委会审议同意,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法人行社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充实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努力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15.少数领导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党委已根据个人事项填报有关规定,对存在少报漏报问题的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相应处理。

  16.对加强系统反腐能力建设办法不多,纪检队伍业务能力不强,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有的基层纪检部门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一是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已经部署全系统开展纪检监察履职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下发了《关于在全系统开展纪检监察履职能力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本项调研工作。力求通过调研,进一步掌握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广泛收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加强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是针对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按照巡视整改要求,正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下发了《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纪检监察力量建设专项整治的方案》,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按部署积极推进。

  三是对纪检监察工作履职不力的部分行社纪委书记,按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行“三转”的要求,先后进行了约谈。

  17.执纪问责偏松偏软,尺度宽严不一。有的同类性质问题处理结果不同。存在重经济处罚、轻纪律处分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到位。一是问责工作正在全面推进。包括省纪委交办违规贷款涉及责任人的追责,省委巡视组移交核查追责事项,省联社党委第三、四、五轮巡察发现问题追责,表外不良贷款核查等工作,都在抓紧推进。对相关涉嫌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部分人员也完成追责审理工作。

  二是探索建立全系统问责情况通报制度。向全系统下发了《关于上报全系统员工责任追究情况的通知》,组织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回头看”,要求各办事处、行社定期上报本单位及辖内半年与全年对违规违纪员工的问责情况,促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目前,全系统上半年的问责情况已经上报,并向全系统进行了通报,正要求上半年没有开展问责工作的单位就相关情况作出说明。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于8月份对问责不力、追责不严的法人行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

  18.信贷管理不够严格,有的贷款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到位。一是为有效遏制不良贷款反弹势头,省联社召开了全省农村信用社压不良控风险工作会议,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压不良、控风险”百日攻坚竞赛活动,同时加强了对不良贷款的监测、分析和管理。

  二是正组织修订《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并督促法人行社严格按照信贷资产分类等制度规定,按照风险分类的核心定义划分信贷资产,对重点行社进行重点整治。

  三是为加强信贷管理,正全面开展信贷专项整治活动,计划对2014年以来发放、6月底仍有余额的贷款投向、借款主体、贷款行为、担保管理、贷后管理的合规性进行自查自纠,问责整改,全面规范信贷操作行为。省联社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根据2016年度贷款总量、增量、不良率、到期收回率、利率收回率指标,表彰了全省100名优秀客户经理,激发了客户经理营销活力和管理主动性,也推动了法人行社深化客户经理等级管理。目前,正在梳理完善信贷制度和流程,修订信贷合同文本,强化信贷基础管理,计划9月底前整改到位。

  19.个别农商行被人民银行总行纳入全国问题机构名单库,还有极个别支行行长涉嫌非法融资放贷,涉案金额大,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到位。一是5月份省联社党委对问题机构班子成员进行了严格问责,免去了负有责任的农商行董事长、行长和副行长,重新配备了行社班子成员。明确和落实了新任班子成员风险化解工作的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新任班子成员履职尽责。

  二是省联社成立了问题机构“一对一”帮扶工作组,分别由一名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与,对问题机构进行“一对一”帮扶。制定下发了资本及资产质量下滑机构风险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措施及要求,逐月进行现场督导、工作碰头和情况报告,积极推动风险化解工作。目前,相关机构风险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完成人民银行处置要求的序时性任务。

  三是积极处置个别员工涉嫌非法融资放贷案,同时举一反三,制定下发了《关于严禁全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从事、参与、帮助非法集资活动的通知》,组织全系统开展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认真抓好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重申坚决禁止员工参与任何形式的民间融资活动、严禁代客户办理业务、严禁上门代理收款等有关规定。

  20.有的行社规范管理不到位,人为将不良贷款调至表外或违规核销。信贷政策执行不到位,违规放贷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到位。针对人为将不良贷款调至表外或违规核销问题,一是拟定了《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表外不良贷款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对表外不良贷款管理操作流程和抵债资产接收处置工作进行规范,目前已完成省联社业务部室、办事处、法人行社意见征集和修改工作,9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二是3月份已完成全省农村信用社表外不良贷款管理系统开发、试运行和验收工作。各法人行社在省联社的推动下,已将系统推广工作列入了今年重点工作,至7月底,有的办事处已完成辖内所有法人行社的系统推广,有的农商行完成了系统推广前期准备工作,即将进入实施阶段。

  针对信贷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已出台《湖南省农村信用社2017年授信政策指引》,下发了《关于扎实做好信贷支持“三农”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法人行社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战略,制定主要行业、产业的授信策略,推动法人行社强化服务“三农”意识,纠正重商轻农、重大轻小的不良倾向。二是正在制定《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提升实体经济服务质效实施细则》,引导法人行社坚持市场定位,把准信贷投向,突出支持重点,增强面向实体经济、服务“三农”和小微的能力。三是正结合信贷专项整治工作,对个别行业的信贷业务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违纪,将及时跟进追责。

  针对违规放贷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省联社进一步完善信贷制度和流程,正在梳理《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管理办法》《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整治信贷业务违规行为十条规定》等制度办法,并将任务分解给个人,计划10月底前完成制度修订工作。

  21.2014年省联社网络设备及维护项目,未组织公开招投标。2015年,采取邀标方式采购“核心业务系统关键设备”,存在招投标资料不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已对上述两个存在问题的招标项目认真自查,全面落实“回头看”,分析了项目采购评审中的问题,并出具了专题说明。其中2014年的网络设备及维护项目,是2010年市州广域网建设项目的延续项目,在2010年省联社已对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厂商;“核心业务系统关键设备”项目,为核心业务系统软件开发邀约招标项目。

  22.基建项目不规范,存在未报未批先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大幅超预算、超面积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省联社已就此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信用社财务检查的通知》,部署各法人行社对资产管理与购建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办事处开展抽查,省联社进行督查,要求法人行社于7月底前向办事处上报自查材料,办事处汇总后于8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汇总报省联社。同时,制订印发了《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固定资产审批权限、审批程序、构建标准,规范固定资产购建行为。

  23.物资设备采购存在照顾关系、以次充好、虚报价格,输送利益行为。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一是出台了《法人行社采购评审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法人行社完善采购评审和招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随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法人行社采购评审及招投标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拟制定出台《安防产品供应商和工程商定点入围商家考评办法》,进一步加强安全产品入围商家监管。

  24.存在滥发奖金补助问题。省联社机关以往存在违规发放节日慰问和各类补助的现象,有的办事处和法人行社违规发放奖金补助。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一是省联社机关已从2017年起停止发放节日慰问费等补助,对2014年-2016年发放的相关费用,按立行立改要求,已在巡视期间全额退还;责成相关办事处和法人行社同步停止发放违规设置的奖金补助,往年违规发放的奖金补助已在7月31日前退回。同时,对全系统账务核算组织了清理,要求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办法,按照会计科目属性列支各项费用,对财务列支不规范的依法依规进行纠正整改。

  二是省联社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信用社财务检查的通知》,对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费用开支管理等6个方面的问题,要求各法人行社自查自纠、办事处开展抽查,省联社进行督查,促进法人行社依法依规开展业务营销和经营管理。

  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滥发奖金补助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办事处及法人行社对滥发奖金补助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明确各法人行社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办事处负责抽查,省联社负责督查,务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四是修改完善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规范奖金发放和福利性支出,按照财务相关制度和要求,严格区分员工工资性收入、福利费及其他费用支出,确保依法合规。

  25.高管与员工的薪酬差距大。有的在工资科目外支付高管薪酬,有的擅自提高高管人员薪酬标准,有的办事处违规另设考核奖项,使行社班子成员享受双重奖励。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到位。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机构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和银监部门对高管人员薪酬管理要求,拟制定《法人行社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对高管人员薪酬标准、支付方式重新明确,加强薪酬管理和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该办法已进入讨论和修改阶段,计划于9月份下发。今后将依据文件严格管理法人行社班子成员薪酬,长期坚持规范管理。

  26.存在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主要是购买人民币套装纪念册和纪念币用作业务礼品,公务接待继续使用高档烟酒。少数法人行财务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一是经过核查,以前购买的业务礼品已全部使用完毕,在此之后再未购买过此类纪念品用于业务往来。考虑到金融单位开展业务、拓展市场的特殊性,省联社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对全系统宣传品购置、使用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贵重的纪念品和礼品;纪念品和礼品购置使用以宣传企业、展示企业文化为目的,严格控制在业务拓展、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洽谈合作、请示汇报及其他业务工作和活动中使用;在纪念品和礼品上体现本单位的形象标识或宣传用语;严格控制纪念品或礼品价格,单个纪念品和礼品价格控制在300元以下。

  二是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重申严禁用公款购买高档酒水及香烟,包括但不限于茅台、五粮液、水井坊、国窖1573等知名贵重酒水,只能购买使用本地品牌的大众化酒水和普通红酒;公务接待原则上不提供酒水香烟,工作日接待严禁饮酒;因业务拓展、贵宾来访等特殊情况确需提供的,严格控制酒水档次及数量;系统内公务活动,包括上级到下级调研检查工作、下级到上级汇报工作、平级之间学习考察等,一律安排工作用餐,不提供酒水香烟。

  三是组织清退了工会活动费,省联社机关工会下发了《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机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省联社机关工会经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

  27.行风社风不够端正。对“作假文化”、“关系文化”、“人情文化”治理不彻底,正能量不足。有的领导搞特殊,仍然继续购买、使用超标公车,有的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中餐饮酒、打牌赌博、违规兼职、做关联业务以权谋利等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针对行风社风不够端正问题,省联社制定下发了《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集中整治“作假文化”、“关系文化”、“人情文化”指导意见》,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作假文化”“关系文化”“人情文化”专项整治,要求各办事处、各法人行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省联社将采取巡察、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严格处理,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针对超标公车、办公室超标问题,一是出台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通知》,明确了相关要求,严禁公车私用。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办法将于近期出台,省联社党委拟在办法出台后,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对公务用车进行了处置和管理。近期将对全系统公务用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咨询省国资委意见,借鉴其它省联社做法,制定公车处置方案,待省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办法出台后,按规定实行公车改革。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有关规定,开展了超标办公用房专项整治。

  针对中餐饮酒、打牌赌博、违规兼职、做关联业务以权谋利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立行立改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通知》,重申了严禁“中餐饮酒、打牌赌博、违规兼职、做关联业务以权谋私”等相关纪律。二是坚持把整治中餐饮酒、打牌赌博、违规兼职、做关联业务以权谋私等“四风”问题,作为省联社党委行业巡察的重要内容,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三是保持严防严查“四风”问题高压态势,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省纪委党风政风室交办的违纪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要求,已经进行核实并研究处理。

  28.案防管理仍不到位,近年有极少数县级行社发生员工监守自盗库款或侵占资金等案件。

  整改情况:整改到位。省联社已对发案县级行社责任领导进行了严肃问责,对相应高管进行了免职和纪律处分。同时针对库存和现金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库款管理制度,一是加强了制度建设。2016年,省联社对前台运营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出台了33个前台运营管理制度,并于2017年3月份全部下发。其中《现金管理办法(试行)》对现金管理主要内容、原则、职责分工、调拨、库存现金、库房、反假货币、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今年还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台《现钞处理设备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现金管理和反假货币考核办法(试行)》,将现金管理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二是加大了设施投入。为进一步提高现金管理水平,今年将对现钞处理设备进行统一入围招标,要求各营业网点配置齐全现钞处理设备,实现网点现金全额清分。已上线使用冠字号码管理系统、二维码整袋交接及冠字号码同步流转系统、反假货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过技术手段不断强化现金管理。三是开展了现金检查。要求各社行对库存现金、柜员尾箱现金和柜台现金业务检查每季不少一次,柜员尾箱现金每天碰库不少于两次。拟制定出台《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营业场所、业务金库、武装押运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各行社严格根据公安部门和行业相关标准,加大物防和技防建设力度。制定《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安全评估实施方案》,切实促进物防与技防达标。

  三、强化持续整改,推动湖南农信持续健康发展

  自省委巡视组向省联社党委反馈巡视意见及提出相关整改要求以来,省联社整改工作全面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省联社党委将以动真碰硬的勇气,全面、彻底地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

  (一)长抓不懈,确保件件落实。坚持目标不改,责任不变,力度不减,在前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按高标准、严要求,查漏补缺;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还没有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采取措施,整合资源,加强调度,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不断完善和强化措施办法,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成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对照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反馈的具体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坚持举一反三,不就事论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持续落实整改措施,扩大巡视工作的整改成果,让全系统广大员工切实看到新气象新变化,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落实,边分析调研,边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根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研究治本之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狠抓制度执行落实,真正把制度落实转化为自觉行为和行为准则,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

  (四)结合实际,做到统筹兼顾。坚持以巡视整改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去,把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党建工作、业务发展深度融合,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以全系统存款突破8000亿元为契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上新台阶,以巡视整改落实的扎实成效,推动湖南农信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9921786;

  邮政信箱: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439号省联社办公室;

  电子邮箱415434383@qq.com。

  中共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

【作者:】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通报 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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