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日讯 据三湘风纪消息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16日至4月1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食药监局进行了巡视“回头看”。5月25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食药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第九巡视组共向省食药监局党组反馈3大类9个方面的问题,具体问题建议41项。反馈的问题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全面客观,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关心重视和对省食药监局党组的严格要求,省食药监局党组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坚决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各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食药监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省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省食药监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食药监局进行巡视“回头看”,是对省食药监局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代表省委的意见和要求,省食药监局党组能否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整改到位,是检验省食药监局党组“四个意识”,是否自觉维护中央、省委权威的试金石,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奋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新篇章的重要契机。为此,省食药监局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推进全局系统全面整改,省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食药监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研究整改具体问题,审议整改落实情况。成立了省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湘凌同志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局领导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分工负责所分管条线的整改工作,分管人事的局领导兼任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总体调度,整改办负责整改日常工作。两个月以来,根据整改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整改办对照时间节点、就每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实行“台账”式管理和倒逼销号,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对整改措施不具体、治理不得力的严肃批评纠正,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方向不偏不松。
(三)强化责任落实。省食药监局党组对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组织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印发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坚决责任到人,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良好局面。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改,严格执行整改落实问责制,对巡视整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顶风违纪、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正风肃纪,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下不为例,决不姑息纵容。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内容,巡视整改作为年度考核内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一律不予评先、主要领导一律不能评优。
二、坚持政治标准、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有力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省食药监局党组坚决贯彻中央、省委领导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巡视办整改要求和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抓住关键问题,紧盯工作重点,统筹把握、整体推进、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得到解决、移交线索得到处理、所提意见得到落实。
(一)党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1.政治学习抓得不严不实的问题。针对“2015年‘三严三实’专题教育、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准则条例专题学习均只开展1次”等问题,省食药监局党组和各级基层党组织对照《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全国“两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再次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并纳入“两学一做”常规学习内容;落实《关于省局领导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通知》(湘食药监党直函〔2017〕12号)文件,局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政治学习。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就重视加强政治学习进行谈心谈话提醒。针对“政治学习念文件多,集中讨论少”等问题,制订《党员学习手册》,通过“周学、月谈、季考、年评”的学习机制和学习考试,加强了各级党组织学习的常态化。“周学”即坚持每周编辑《党员学习网上专页》和“周五支部学习法”;“月谈”即每月组织一次支部研讨、党课教育;“季考”即每季度以支部为单位组织一次理论学习考试;“年评”即年底开展述学、督学、评学。
2.政治定位不准的问题。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省食药监局党组决定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目前已完成《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起草工作。针对“党组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槟榔安全检测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视不够、研究不深、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将学校“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作为全省食品安全1号专项整治行动部署推进,联合综治、教育、公安、住建、卫生计生、工商、检察等9部门下发了专项行动方案,5月,联合教育、卫生计生等4部门开展了暗访督查,随机抽检全省29个市县113所学校、随机抽检校园食品282批次。全面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全方位考核,持续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将食用槟榔作为全省重点监管产品,出台了《关于加强食用槟榔生产许可审查的指导性意见》,将食用槟榔生产许可审查的重点内容予以明确和细化,进一步加强对食用槟榔生产许可的审核把关。在严格审查标准的基础上,采取现场指导、样板示范、飞行检查、约谈告诫、培训教育等措施,督促企业不断改进生产条件、提升生产能力,帮扶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优。把槟榔分级类监管作为省局唯一试点项目抓落实,支持省槟榔行业协会和省槟榔检测中心工作。支持某槟榔公司以“食用干槟榔安全性及安全保障关键工艺技术研究”申报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省科技厅已将槟榔安全问题作为今年省重大科技项目立项。举一反三,强化其他重点监管工作。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全省食品生产小作坊管理有序推进,异地交叉飞行检查全面铺开,调味面制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常抓不懈,婴配乳粉等特殊食品监管从严开展。针对“对专项资金分配调研论证和听取意见不够”的问题,规财处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与相关业务处室沟通确定省级项目资金规模、绩效目标和实施计划,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后,汇总各相关处室资金分配计划上报局党组会议讨论,整个过程有记录,结果有书面告知和网站公示。在对中央下达的专项资金申报区域绩效目标时,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资金,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针对“党组对上轮巡视反馈意见仅召开1次专题会议,巡视发现和指出的问题没有全面整改到位”的问题,省食药监局党组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会已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7次,督促定期调度并印发督查通报。针对“研究组织人员赴香港学习考察计划方案时,将其当作福利照顾与考察内容不相干的干部,有关领导仍签批同意”的问题,药检院起草并审议通过了《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明确审批管理、预算管理、出行管理、出行纪律、带队领导责任,加强出国(境)管理,加强相关政策学习宣传。目前,驻省局纪检组正在就省药检院派遣人员到香港学习考察有关违规问题进行调查,药检院予以积极配合。针对“没有旗帜鲜明地对学院个别教师在QQ群中散布不良言论问题亮剑”的问题,职业学院进行了有理、有据、有节的处理。对不良言论散布者进行劝诫谈话、禁言和清除出群,综合考虑该同志精神方面疾病的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暂将其从教师岗位调离,上述处理情况已在职业学院全院进行通报。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安排相关部门持续开展舆情监控,及时控制和处理散布不良言论的事件。
(二)党的建设有缺失问题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等问题,严格按照《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明确了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具体要求,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指导各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督查规定动作是否到位,并组织好年底的民主(组织)生活会,纳入党建考核。针对“支部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等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湘食药监党直函〔2016〕5号)、《转发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省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湘食药监党直函〔2015〕8号)两个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文件,从班子建设、基本制度、基本工作、基本保障等方面逐项抓好落实。各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办法。按规定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季度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了党支部委员会议和党小组会,每个支部上半年上党课不少于2次。“三会一课”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并做好记录。针对“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不落实”等问题,按照《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省食药监局党组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四个必谈”,实行痕迹管理并建立台账,实现谈心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食药监党直〔2016〕2号)要求,将结合年底召开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党建基础不扎实的问题。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省食药监局党组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各基层支部党建主体责任,要求各支部专门研究布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好党建工作记录,加强考核检查,配齐或明确了支部党建专(兼)职人员。6月22日-23日,省局组织局机关和局直单位党务干部赴韶山市红色文化教育学院开展“两学一做”专题研修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锤炼了坚强党性。针对“党建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按照《党建工作督查办法》,于7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对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巡视“回头看”党建工作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湘食药监党直〔2017〕23号),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并要求各支部每季度向机关党委报告一次支部党建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抓党建促发展的思路措施。针对“党费清缴不到位”的问题,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按照《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开展了半年度督察检查,按支部进行个人收入清理和党费核算,完成了上半年党费收缴统计,应补缴党费已补缴到位。针对“党建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对照《2017年全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点》(湘食药监党直〔2017〕08号)、《转发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湘食药监党直〔2017〕9号)、《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湘食药监党〔2017〕5号)文件,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意见》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上半年党员领导干部均带头落实讲党课要求。6月30日,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湘凌同志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为题,给省局系统上了一堂专题党课。针对“部分支部没有成立党小组”的问题,职业学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基层党支部成立党小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为每个党小组配选了党小组长,新成立党小组17个。针对“更名后,至今没有选举院党委”的问题,药检院进行了充分筹备,经省局机关党委批准,已按程序要求完成党委选举工作。
6.干部人事管理不严格的问题。针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不严,‘三超两乱’依然存在,干部结构不优,轮岗缺乏深度,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借用企业人员,人岗不适、在编不在岗等现象依然存在,财务部门负责人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等问题,对149名干部(省局机关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复核,以档案原始材料为依据,严格按照审核要求认定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结果经本人签字认可,重要修改与本人进行谈话后认定;开展干部档案整理和补充工作,更新和收集档案材料174份;已完成全部消超任务3名,其中,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名,药检院1名;组织干部轮岗调研统计工作,为开展有序轮岗提供一手资料,干部内部交流轮岗的基本原则已经局党组审议,目前正在起草具体实施方案;下发了清理聘用借用人员的通知,药品生产处、医疗器械处主动清理企业借用人员各1名,其他9人在借用期结束后已退回企业,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借用11名企业人员已完成清理。针对“二级单位进人把关不严”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初步调查情况为:2012年学院进人计划经批准后,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开招聘方案,学院组织实施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最终聘用25人。其中10人是学校家属子弟,另有5人为学校当时临聘人员。招聘条件按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设置,在职业学院党委会议记录中未发现要求对家属子弟进行照顾的内容。目前,相关具体问题由学院纪检监察室牵头进行内部调查,对存在“把关不严”的地方进行有效辨别,形成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后,将按照职业学院党委决定和巡视组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7.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针对“5名药检院落聘干部‘参照企业职工医疗期相关政策,病休两年’,涉嫌变相‘吃空饷’”的问题,药检院召开2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重申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研究返岗人员的岗位安排及待遇问题,5名落聘干部目前全部返岗工作。药检院召集返岗人员及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专题会议,解读相关政策,传达巡视整改要求和院整改措施,明确提出返岗后工作要求。针对“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严,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驻局纪检组已就相关案件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局党组重新研定。针对“执纪办案不严谨”等问题,驻局纪检组加强制度建设,对近两年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和“回头看”。针对“开展例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较少,对纪检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严格按照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明确职能定位,落实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根据《党风廉政谈话制度》,按规定开展例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将廉政谈话工作纳入考评内容并记录备查。机关各处室明确了纪检员,各单位党委配齐纪委书记、党支部配齐专职纪检员并上报机关纪委。职业学院、药检院纪委均已进行换届选举。
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药检院党委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全力配合驻省局纪检组的调查工作,多次专题研究,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求赴港学习考察人员先主动上交5天行程中2天周末公休日期间的费用,2天费用以承办此次香港学习考察服务机构的计算费用为标准,每人3600元,11人共上交39600元。器械所深刻汲取教训并做到立行立改,对参加赴港学习考察的有关人员,按每人3600元标准承担费用,3人共退款10800元。两单位分别与上述人员开展谈话,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对待。两单位均举一反三加强廉政教育,深刻反思和改进工作作风,制定了《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审批流程和审核把关,针对廉政风险岗位,制定管理办法,严格廉政纪律。针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管控不严”的问题,在加强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管控方面整章建制,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公务接待坚持先审批、后接待,严格凭公函接待、按标准接待,严格落实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要求,进一步杜绝违规接待现象。办公室会同机关财务对2015年有关车辆修理费较高的问题进行倒查,针对维修费最高的三台车辆,认真比对核查车辆修理费财务原始凭证,确认三台车辆分别因发动机故障大修、年行驶里程多零星故障多、总里程多、发动机故障大修等导致维修费用高,维修前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了审批,维修点为省财政厅核准的2家定点维修厂。举一反三,着力对后勤管理漏洞清源头、管长远,全面梳理有关工作制度,补充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督查督办制度,细化了维修费等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针对“部分二级单位涉嫌违规乱发滥补、欠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食检院对2014年、2015年支付加班费问题进行了严肃核查,确认所发放加班费用实为加班绩效奖励,主要为配合国家实验室现场评审和完成年度检验业务所发生的加班,有加班的原始记录。加班费发放对象绝大部分为编外聘用人员,发放标准严格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计算,低于政策标准,也未超出绩效总额,符合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关政策。食检院针对此类问题,制定出台了计件业务岗位人员加班调休管理制度,不再发放加班费用。对欠缴个税问题,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将2016年度所得税申请作废,全部重新申报补交。
9.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设备采购、经费开支漏洞多”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整改,经查,“2014年-2016年局机关26笔办公设备费用无采购合同”,是因为省局办公设备购置以电脑等电子产品及家具为主,采用协议供货的方式,每笔电子产品的采购均附《协议供货合同》,家具类办公设备单次采购量小,合同一年一签,确有26笔家具采购未附具合同。今后将加强设备采购及经费开支管理,落实签订采购合同要求。关于“50笔会议费无接待住宿明细”问题,经查,省局有些会议费支出中确实未提供住宿明细,而是以《会议签到表》的形式体现。目前已采取补救措施,要求各相关处室联系会议酒店补齐住宿明细,其中43笔已经补齐,有7笔会议住宿费因时间关系跨度较长已无法提供原始明细。规财处要求,今后的会议费支出必须提供会议酒店的电子住宿账单。关于“2014年、2015年局机关差旅费报销大多没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的问题客观存在。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以来,省局对公务卡结算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因公务卡办理不够及时,导致部分新近异动进入省局机关工作的同志,差旅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如2013年机构改革从工商、质监、商务厅划转调入的同志,省局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省局新招录、遴选的公务员等。截至2016年,省局公务卡结算已基本覆盖到位,公务卡结算列入对各处室的考核内容,加大了督促落实的力度。关于“2万以上的工程项目要求经办处室进行结算审计”问题,省局于2012年制订了《机关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维护(修)工程金额超过2万元的,应按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进行审计,并按审计后的金额支付工程款”。在实际操作中,根据《省物价局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09〕81号)和《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号)有关规定,竣工审计最高费用为工程价的千分之六,2万元的工程竣工审计费为120元,没有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导致规定没有落实。2014年重新修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时,曾对这项规定提出修改建议,2017年将审计金额提高到10万元。针对“权力运行不规范,案件执行久拖不决”的问题,稽查局对有关行政处罚事项认真进行了自查。“某医院案未严格依据《药品管理法》处以罚款”的问题,综合考虑涉案医院制剂定性为劣药且未流入市场,使用后未发现引起不良反应等情节,根据《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7825元和没收库存的1697瓶不合格药品”的行政处罚。“2015年对3家药品生产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后存在撤回处罚决定、重新加重处罚的问题,执法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因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全国银杏叶事件查处尺度进行统一研究和调整,我省按统一要求调整了处罚幅度,3家当事企业认可并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2015年、2016年分别对3家食品药品企业下达处罚决定,罚没款至今没有收缴到位”的问题,分别为“长沙雨花区某商行无证经营超过保质期味精案”、“某公司生产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2016年2月3日,省政府法制办进行行政复议调解,下达了湘府复调字〔2016〕1号《行政复议调解书》,将(湘)食药监食罚〔2014〕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罚款数额变更为50000元,确定(湘)食药监食罚〔2014〕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再执行,当事人缴纳了50000元罚款。对“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未经许可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乳粉案”,被处罚企业更名后于2017年3月20日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全额缴纳了罚没款。针对上述问题,稽查局今后将从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案件查办、严格稽查执法等方面持续进行整改。针对食检院“‘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调整了食检院领导班子分工,由院总工程师分管院财务和基建工作,主要负责人不再直接分管。针对“涉企违规收费依然存在”的问题,药审中心认真比对2016年4月18日至7月20日期间,18家食品药品企业缴纳GMP、GSP认证费用和开具缴款书情况,发现认证和交费均发生于2016年4月15日前、但开票发生在4月15日之后。主要原因是企业认证交费为银行转账,领取证件时才到省局政务中心补开缴款书,所以产生了时间差。药审中心严格执行收费规定, 2016年4月15日后已依规按降低的标准收费,2017年4月1日后已停止GMP、GSP认证收费。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市县局科普宣传专项资金中,无统一原则和分配标准及研究程序”的问题,规财处立行立改,对2017年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的范围和用途,提交局党组集体研究并严格遵照执行。对于专项资金的管理,将严格执行《湖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医疗器械监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从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结果公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方面进行规范,提升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新闻处会同规财处认真核对2015、2016年度中央补助地方科普宣传专项资金下拨明细,确认专项资金按照总局和省局科普宣传任务进行分配,对科普宣传站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市县予以重点支持,预算经过处务会讨论、财务审核、分管局领导批示、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等程序,并对考核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基本做到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有序。2017年进一步优化了科普宣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
三、保持政治定力、巩固深化成果,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通过两个月的全面整改,省食药监局党组基本按计划完成了预定的各项整改任务,解决了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管党治党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进一步严明,全面从严治党形成工作新局面,推动了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实现了“两不误、两促进”。
(一)坚持持续发力,毫不松懈地推进后续整改任务落实。尽管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因为时间关系、程序问题或者协调原因,部分整改任务尚未全面完成,如干部轮岗,职业学院2012年招聘问题调查,“四风”问题深入查处等,有些整改项目需要长期坚持,如民主生活会质量提高、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落实、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追究等,同时,整改工作质量距离省委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整改实际成效还有待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行检验。省食药监局党组将继续保持政治定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切实做好打基础、利长远、促发展的工作,按照既定巡视整改方案和台账,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支持驻局纪检组继续认真核查处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有案必查,有腐必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确保所有问题按计划清零销号,向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省食药监局党组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的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向广度拓展,坚决防止“四风”变异反弹。坚决执行“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配合驻局纪检组监督执纪。认真落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强化问责追究,使“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从严从实成为常态。
(三)巩固拓展巡视成果,推动事业协调持续发展。省食药监局党组将正确处理党建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省局各项事业全过程,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巩固和拓展省委巡视成果,形成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精神力量,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8633387;
邮政信箱: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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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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