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获表决通过 众多亮点引发关注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 凌晴 唐朝昭 颜开云)今天,你文明了吗?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这是长沙首部关于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专项法规,待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据悉,《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为引导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确立了一系列文明规范,其中的众多亮点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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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1 雷锋元素亮眼
走在星城大地上,处处可见雷锋元素,雷锋精神不仅融入城市建设和社会生活,还树立了雷锋岗、雷锋车队、雷锋专线等道德符号。
长沙是雷锋的故乡,雷锋是长沙的骄傲。半个世纪以来,长沙坚持不懈高奏“雷锋家乡学雷锋”的时代乐章,雷锋精神在星城大地深深扎根、发扬光大。目前,全市共有3900余家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80余万名学雷锋志愿者活跃在各行各业,100余万名学生“续写雷锋日记,争当雷锋传人”。
鲜明的雷锋元素成为《条例》的一大亮点。《条例》规定,公民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倡导向雷锋等英雄模范学习,崇尚英雄模范,传承、弘扬英雄模范精神。
亮点2 跳广场舞也应遵守公共秩序
广场舞是市民喜闻乐见的一种文体活动,但广场舞也因噪声扰民成为不少市民投诉的热点;外出旅游,不顾当地风俗拍照、着装的不文明行为举止,为人诟病。
在公共场所,市民应该遵守哪些公共秩序?《条例》进行了相应规定。结合市民生活实际,《条例》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广场舞、排队上下车、旅游等行为举止的文明进行了相应规范。
《条例》倡导遵守下列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衣着整洁,使用礼貌用语,不喧哗、干扰他人;观看展览、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电影等,遵守场馆管理规定和礼仪规范;开展广场舞、室外演唱演奏等文体活动,合理选择活动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避免影响他人生活;等候公共服务、使用公共设施、参加公共活动时,相互礼让,依次排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有序上下,主动为老弱病残孕、携带婴幼儿和其他有需要的乘客让座;驾驶机动车时,礼让行人,礼貌行车;就医时,遵守医疗秩序,医患相互尊重,协商、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旅游时,尊重当地习俗、传统文化和宗教信仰,爱护文物古迹、旅游设施和环境卫生。
亮点3 大力倡导志愿服务文明行为
日前,浏阳举行“清风润浏阳 传承好家风”主题分享会。分享会以三条河流为脉络,深度触摸浏阳城最有温度的家风故事。在长沙,“好家风好家训”早已成为一种生动的文明力量。
截至去年底,全市14人获得全国道德模范称号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人获评时代楷模,168人荣登“中国好人榜”(数量继续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条例》对值得大力倡导的家风建设文明行为、社会互助文明行为等进行了相应的明确。其中,培育传承优良家风家训,节俭办理婚丧、节庆等事宜等均被列入应倡导的家风建设文明行为。而关爱孤寡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参与社区建设、扶贫助残、应急救助、环境保护等慈善、志愿服务活动等也被列入应倡导的社会互助文明行为,并要求市民遵守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等文明行为规范。
亮点4 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定
在不文明行为的调查中,车窗抛物、随意变道、强行插队等行为备受市民指责。哪些不文明行为应该严格禁止?《条例》对市民应禁止的不文明行为予以规定,并根据不同场合分类对损害市容环境、妨碍交通、破坏生态环境等不文明行为一一进行了明确。其中,市民关注的随地吐痰,以及吐口香糖和槟榔渣等食物残渣等行为均被列入不文明行为。
《条例》规定,禁止下列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槟榔渣等食物残渣;随地便溺,乱倒垃圾,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包装盒(袋)等废弃物;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和树干、电杆上随意刻画、涂写、张贴;在禁止区域摆摊设点;在城市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
《条例》还将十类影响公共安全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的其他不文明行为列入禁止范围,如:故意损毁文化体育、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公益广告、安全防护等公共设施;从建筑物中向外抛掷物品(高空抛物);强行插队、强占他人座位;在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等。
亮点5 共享单车停放要更规矩
共享单车的兴起给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过量投放和不文明停车等行为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小压力。据统计,截至2018年11月,长沙共享单车投放量已超过60万辆。
目前,长沙城管部门已经出台指导意见,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定点规范停放,加强非机动车乱停放管理执法,并在全市分批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了监督和快速响应机制。
规范共享单车的投放也成为《条例》关注的重点之一。在《条例》列举的禁止妨碍交通的不文明行为中就包括:互联网车辆租赁运营企业向社会投放共享交通工具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处长杨力沙介绍,去年以来,长沙已在核心城区部分重点路段(区域)划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停区域,禁止共享单车投放和停放,并依托各企业平台实施禁停区电子围栏试点管理。下一步,城管部门将按照《条例》的要求继续履行好职能职责,并与交通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强化企业管理责任,通过电子围栏、信用管理等技术手段进一步促进规范停放。
亮点6 奖惩分明
《条例》不仅列举了对文明行为促进行为的鼓励奖励措施,也对不文明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除了规定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妨碍交通、破坏生态环境等不文明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还对共享车辆管理、吸烟处理等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同时规定,对不文明行为的劝阻人、举报人进行侮辱、殴打,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条例》规定,鼓励公民根据自身能力向有需要的人及时提供帮扶、救助。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见义勇为、参与慈善和志愿服务活动、无偿医疗捐献、关爱特殊群体的行为人进行鼓励,完善相关人员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和条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文明行为促进作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各方热议
有利于志愿服务更好开展
“《条例》中关于向雷锋等英雄模范学习的条款令人印象尤为深刻。”市政协委员、中楚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杨建明说,雷锋精神之所以能够扎根长沙这片沃土,其成功经验主要在于长沙学雷锋有高度的思想认同、鲜活的实践载体、闪亮的道德标杆、健全的机制保障。这一条款有利于传承、弘扬英雄模范精神,在全社会激发向英雄模范学习的良好氛围,打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气氛。
“志愿服务,人人可为。”“中国好人”、小蜜蜂志愿者协会会长杨士泉说,《条例》对志愿服务这一文明行为的高度认可,将为志愿者们注入一剂“强心针”,倡导更多人加入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为社会增添更多和谐温暖的因素。
谈起从事志愿服务14年的感受,杨士泉说,志愿服务影响社会文明,志愿者的小举动,能带动更多人加入志愿服务行业。他回忆,在一次搭乘地铁时,有感冒咳嗽的市民将用过的纸巾随意扔在车厢里,在下车时,他将散落一地的纸巾捡起,下车后顺手扔进车边的垃圾箱,“我只用了12秒,却能用自己的举动感染车厢内的所有人。”而在一次冒雨义务清理乱停放的共享单车时,他发现,自己的带头示范,最终带动了周边一群市民加入清理的队伍。
将强力推进长沙品位品牌品质城市建设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文志纯认为,《条例》以倡导、遵守、禁止的方式对市民行为举止提出具体要求,必将强力推进长沙品位品牌品质城市建设。
浏阳市集里桥社区党委书记汤勇说,《条例》明确写到的广场舞、室外演唱演奏等,都是需要基层工作者重点关注的内容。“以后有了硬性规定,不仅让我们工作起来更有章可循,更有底气,也能根据《条例》相应条款对不遵守公共秩序的市民进行约束教育。”
“《条例》重在通过对人的引导,来促使个人行为朝正确的方向进化、发展,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提供指引,为推动社会进步提供长效机制,而不是重在惩处违法行为。”文志纯说,在长沙针对不文明行为已有的法律规范基础上,《条例》基本不作重复性规定。对于社会生活中产生的新问题、新现象,特别是危害程度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具有本土特色的十大不文明行为,《条例》拾遗补缺、回应社会关切。
文明城市需要每个人身体力行
“地下通道闲置的广告资源上,是否可以将《条例》核心内容进行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展示,让更多市民知晓?”市人大代表、长沙农商银行行长陆家兴说,这几年,长沙在城市文明程度提升上所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社会文明风尚日益浓郁,“但实事求是地说,和国内外一些先进城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要让文明内化于心,非一朝一夕之功。陆家兴表示,《条例》的出台“非常有必要,也非常及时”。他说,这让对不文明行为的约束从道德层面提升到了法规层面,而对文明行为的促进更细化更有操作性。
“建设文明城市,不是一部分人的事,需要居住在这座城市的每个人身体力行。”陆家兴表示,希望相关部门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以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宣传《条例》内容,让《条例》家喻户晓,让文明落地生根。
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企业社会责任
“目前,我们通过骑行大数据分析,将筛选出来的‘黑洞’区域设置为‘禁停区’。”哈啰单车湖南省区经理叶建平介绍,针对城市中共享单车管理问题,“哈啰出行”实行了线下网格化运维,将运营区划分出若干“2千米×2千米”的网格,指定专人负责热点维护、车辆调度,保证整车安全、车辆整洁和文明停放等。如果出现车辆扎堆等突发情况,将指定专人快速抵达现场,整理、归位乱停乱放的车辆,保证站点车辆整齐有序。同时,对于多次将共享单车骑到运营区外的用户扣除信用分,鼓励用户文明用车。
“《条例》出台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叶建平说,“哈啰出行”计划逐步推进蓝牙电子围栏落地,优化停放管理技术,用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效能。
专家观点
法治与德治同频共振、相得益彰
周伟(长沙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法规工委主任):《条例》是长沙文明城市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它的制度设计体现了讲政治、建机制、提品位三位一体的顶层制度思路,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是《条例》“软法”属性重在指引正确的价值取向。区别于一般的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硬法”,《条例》的“软法”属性突出。它更多的是通过倡导、引导性条款,来传达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
二是《条例》合理处理了与城管领域现有立法的关系。对于社会生活中新出现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不文明行为,《条例》拾遗补缺、回应社会关切。对于已有法律规范的不文明行为,《条例》基本不作重复性规定。
三是坚守功能定位,妥善处理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坚持了避免法律干预社会生活过深的立法原则。不文明行为被分为两类:一类是违法的不文明行为,违法问题依靠处罚来解决;另一类是尚未构成违法的不文明行为,仍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此外,本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条例》创设了社会服务制度,成为一大立法创新亮点。
总的来说,我们从《条例》中看到了法治与德治同频共振、相得益彰,它将引导带动整个社会共同推动构建长沙文明行为促进长效机制。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生动实践
关媛媛(长沙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条例》的表决通过,标志着长沙对公民个体文明行为的规范、引导和强化,从依赖自我约束和社会公德遵守,发展到了依法管理、全民共治的新阶段。这一用法治规范行为、用法治固化文明的创新举措,既为长沙打造全国文明城市“升级版”提供了制度保障,又为长沙社会治理体制的完善凝聚了共建共治合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其中“社会化”就是要广泛动员全体社会成员,激发出强大的社会参与和自主能动力量。长沙跻身全国文明城市之列,从社会治理之维来看,文明践行到文明积淀,再到文明传播,需要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法治保障。《条例》在促进内容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本,关注本土特色问题的解决;在促进方式上以倡导引导鼓励为主,强调公民的自觉遵守和监督共赢。这正是以共建促共治、以共治促共享的实质体现。《条例》的施行,必将推动长沙的文明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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