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特别呈现丨代表委员呼吁:杜绝歧视 保护职场女性权益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8日讯(特派全媒体记者 李静 唐朝昭)“‘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的这句话,是送给广大职场女性最好的节日礼物。”今天是“三八”妇女节,部分女性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和住湘全国政协委员昨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呼吁将关注的视角投向广大职场女性权益保护,让她们得到更多来自政府、社会和职场的善意与关爱。

昨日,几位在湘全国人大代表穿上传统湘绣旗袍,尽显三湘巾帼的自信和湖湘非遗文化之美。  长沙晚报特派全媒体记者 邹麟 摄

  代表委员热议

  建立合理有效成本分摊机制

  “中国保护女性就业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少,但职场的性别歧视仍然存在。”全国人大代表、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公司营销经理张晓庆认为,当前外出从事劳动生产的女性日益增多,但已婚未育女性更容易遭受性别歧视。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改进,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特别是政府资金投入较低,不足以弥补用人单位损失。

  国家早就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比如在国家规定的女职工“孕期、生育期、哺乳期”劳动保护的基础上,增加了“经期、更年期”的劳动保护。张晓庆认为,还应设置“保胎假”,对生育体弱儿的女职工延长哺乳期,用人单位还应结合本单位工作、生产特点,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女职工在劳动场所遭受性骚扰。

  “要让这些针对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保护更为可行,就要建立国家和企业之间合理有效的成本分担机制。”张晓庆建议,作为配套举措,建议对落实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保护到位的企业,在财税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激励,从而提高企业保护女职工权益的积极性。

  张晓庆说,从国家到地方共同为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保护兜底,这一政策善意才能最大程度释放出来。

  站在社会持续发展高度关爱女性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作为一名女代表,我非常赞同和拥护这一举措。”全国人大代表、岳阳市二医院党委办主任胡春莲深有感触地说。女性就业歧视现象近些年引起了社会的重视和关注,也得到一定遏制,但此类现象仍然存在,原因可能主要是女性因生育子女休假时间较长会对工作连续性有一定影响。生育子女是女性履行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之所需,也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之所需。自古以来,女性也因此受到特别的关爱和保护。

  今年2月,人社部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招聘行为的通知,要求禁止就业性别歧视、招聘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给了女性更好融入职场的底气。

  胡春莲说,女同胞在我国的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为她们提供特殊时期的权益保护,是发扬关爱妇女儿童传统美德的体现。落实女性平等就业这一举措,不能只看到某个单位、某个部门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而是需要着眼于培养祖国下一代和社会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这也是讲政治、讲大局的具体体现。相信通过媒体呼吁,女性平等就业将更为社会各界广泛重视,使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这一政策得到真正的落地落实。

  依靠法律保障女性权益

  “女性的各项权益,最根本的还是要依靠法律来保障。”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认为,法律首先是一个源头性、根本性、制度性的保障措施,相关的法律制定完善后,就是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如何坚决予以贯彻落实的问题。

  傅莉娟介绍,近年来,对于保障妇女权益,打击侵犯妇女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湖南做了大量工作。例如,在反家暴这项工作上,湖南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2月,湖南率先全国实施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围绕法律的贯彻落实,湖南省各地各部门采取了多种保障举措。在财产权益方面,湖南近年也针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等做了大量工作。

  “现在,我们国家为女性就学、就业提供了非常好的平台和机遇。”傅莉娟说,作为女性一定要好好珍惜,提升自身素质,抓住自身发展的良好时机。要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努力学习、承担家庭责任、做好本职工作,为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

  职场声音

  希望减少面试中的“隐形歧视”

  “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我没有感到太多的歧视或者区别对待,职场女性在工作中和男性一样,都在很认真地打拼。”今年29岁的刘晓说,去年她跳槽至长沙某文化企业担任策划工作。“打算换工作的时候我去了几家公司面试,确实有碰到面试官询问婚育情况。”她告诉记者,在面试过程中,有两家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问过她是否已婚,婚后是否有生育打算。

  “听说我‘已婚未育’的时候,我感觉他们表情有些‘微妙’。”刘晓说,其中一名面试官明确对她表示,因为招聘岗位所在部门近期项目任务繁重,如果最近有生育计划则“不太适合”。

  “现在很多职位招聘都不会明确指定性别,但最终录用过程中仍然可能优先录取男性。”刘晓认为,尽管现在国家有很多举措保障职场女性生育等权利,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由于人手紧张,觉得录用需要产假的女性员工不如录用一名男性员工“划算”。

  刘晓表示:“希望国家出台一些政策,给予落实女员工产假的企业税收减免或者补贴,这样更多企业在录用时才能够真正做到‘男女平等’。”

  部门连线

  完善技能培训帮助女性回归职场

  夏任何(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女性在照顾家庭中投入的精力更多,所以从招聘单位的角度来看,一方面,伴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用工成本增高等客观因素,他们在招聘过程中更加倾向于雇佣男性。另一方面,女性确实更容易遭受就业歧视,尤其是一些在职场上很优秀的女性,在生育孩子之后不得不从职场退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职业前景。

  随着各类保护职场女性权益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完善,相信这一现状将得到有效缓解。人社部门也在不断完善技能培训体系,帮助更多因为生育、身体等原因离职的女性更快地回归职场。

【作者:特派全媒体记者 李静 唐朝昭】 【编辑:刘树源】
关键词:女性 职场 权益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