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里开店销售非法出版物 宁乡一男子被查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禹 通讯员 张宏艳)因开店、设流动摊点销售非法出版物,宁乡一男子被查。今日,记者从宁乡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宁乡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据介绍,自2019年6月份以来,被告人陈某某在宁乡市玉潭街道八一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的开发药号门口,以及在八一路朝阳巷内租赁门面经营《六合解霸》《白小姐透特》等“地下六合彩”出版刊物。

       2020年4月14日,宁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娄卫华与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彭志坚等人开展“扫黄打非”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人员在开发药号门店附近发现,被告人陈某某骑着电动三轮车售卖爆米花、荸荠和一些过塑的卡片,有擅自占道设摊经营的行为,同时有不少市民正围着他讨论着什么。

执法人员开展“扫黄打非”联合检查,发现被告人陈某某有擅自占道设摊经营行为。均为受访者方供图

       见执法人员上前,这些人就一哄而散,当城管执法人员正要对被告人陈某某进行劝导时,有市民上前向执法人员举报,称此被告人陈某某还在朝阳巷开店卖“码书”(地下六合彩刊物)。联合检查组人员当即随同该男子到达此店,发现屋内有大量非法出版物“六合彩”书籍,随即联合检查人员对销售非法出版物的门店进行了清查,查获非法出版物“六合彩”书籍、报刊、杂志等资料2528册(本)。

       经湖南省出版广电局检测中心鉴定,被告人陈某某被扣押的2528册出版刊物中,有307种共计2400册书籍属于违禁出版物,4种共计85张散页属于含有国家禁载内容的印刷品。认定为违禁出版物的2400册书籍中,其中111册为期刊,2289册为图书。

       经查,被告人陈某某销售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办案人员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法律,以防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更不要为了所谓的小利益犯法,最终得不偿失。

执法人员检查被告人陈某某的门店,发现大量非法出版物“六合彩”书籍。

【作者:张禹 张宏艳】 【编辑:朱秉山】
关键词:出版 宁乡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