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频发,我们离“人人能急救”还有多远?
他们的生命在年富力强时戛然而止,令人扼腕。
他们的离去,与他们病发时身边没有合格的“第一目击者”不无关系。
事实上,“不会救”是一个普遍现象。
先看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
在救护车到达前,“第一目击者”对患者实施有效心肺复苏的不足1%;
国内真正训练有素的“第一目击者”仅有1%~5%;
在长沙,每2000人中,仅有1人有过急救培训经历。
“荒”与“慌”,透露的是当前我国急救背后的困境。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党组成员祝益民表示,现场救护水平已经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
12月下旬,湖南省卫生健康委连续举行多场《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立法调研会。
急救的“荒”与“慌”能否破题?
哪些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
焦点一:如何培养敢救人的“第一目击者”?
看到有人突然倒地,你敢救吗?
25岁的市民陈亚(化名)就曾面临“灵魂拷问”。
几天前,一位中年阿姨骑一辆电动车摔倒在她面前。虽然零星地学习过一点急救知识,虽然最终还是和一位路人一起对阿姨施以援手,但在事情刚刚发生的一刹那,她,是犹豫的。
“我怕自己不会救。”
陈亚的内心活动其实是很多人的心声。
我们再来看一组数据:
我国每年猝死人数高达54.4万人,居全球之首;
超过80%以上的心脏骤停都发生在医院外;
来自长沙市120急救中心的数据显示,仅2018年,因心跳呼吸骤停呼救“120”的次数达1985次,最多一天就接诊3例猝死病例。
《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希望通过立法,让更多的普通民众成为“第一目击者”,解决“不会救”“不能救”“不敢救”的现状。
“市民不敢救,主要是因为不会救。”
在祝益民看来,通过推动此次湖南现场救护立法,明确市民从专业的培训机构获得急救知识和技能演练,能够丰富现有的碎片式、短时间的急救知识培训,减少出现面临突发急救事件时不敢救的畏惧心理。
不会救的困境,或许能就此破解。
其实,在长沙,普通市民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第一目击者”并不难。
位于芙蓉区紫薇路89号的长沙市120急救中心培训基地,常年为市民免费提供急救培训服务。
8堂课、8个小时,市民们就能掌握心肺复苏、创伤急救、气道异物梗阻解救术等基本急救知识。
那么,“应当接受现场救护知识技能培训”的群体有哪些?
《条例》初稿提出——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包括公安民警、消防人员、安全监管人员,民航、铁路、公交、客轮的驾驶员和乘务人员,大型集市、超市、写字楼、宾馆酒楼、游泳池和体育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导游及景区景点救生员,安保人员等岗位,应当接受现场救护知识技能培训,将其作为岗位必备技能之一;
还有从事相关学科教学的人民教师、考取驾照的公民等,都应当接受现场救护知识技能培训……”
焦点二:“第一施救者”免责,你认可吗?
“担心救之后的后果”也是“不敢救”的一个重要原因。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条款,被称之为“中国版好人法”。
《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初稿第四章第十九条也明确:第一目击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对受助人造成损害的,施救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这一条款,给伸出援手的好人们吃下一颗“定心丸”。
如何让这颗“定心丸”吃得更安心?不少参与调研的人员也提出了建议:
◆ 长沙市120急救中心副主任刘科宇:《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中规定了医护人员应当成为“第一目击者”。然而,当遇到突发院外急救事件时,医务人员身份和角色的转变不应该属于职责范围内,遇到责任纠纷时应更加明晰。
◆ 长沙市第一医院医务科负责人:施救人员不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侵权责任法是法律,而《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是条例,可能出现争议,仍须进一步讨论。
◆ 一部分与会者:“第一目击者”有免责行为,同时施救得当者应当受到表彰;而施救者在进行施救过程中,自身受到伤害,也应当有部门进行相应的善后。
“生活中突发意外,路人毫不犹疑,予以施救应当成为道德高尚的表现。”
针对《条例》(初稿)将施救行为规定为“应当”的硬性行为的表述,引起了不少人参与讨论。
责任与道德,如何在法律层面更好地实施、如何从道德到法律层面进行规范……会场上仍留下一串疑问。
焦点三:AED如何联动管理?
会场上,长沙橘子洲景区代表讲述了一个真实故事:曾有外国友人在游览橘子洲景区时,特意找到景区管理员询问景区是否配备了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当得到肯定的答复时,外国友人松了口气,并表示“有了安全感”。
当发生心跳呼吸骤停时,如果“第一目击者”在现场使用AED及时进行电击除颤,能大大提患者生存率。
在部分发达国家,约每10万人口配备200台AED。
但在我国内地,这个数字是,每10万人不到1台AED。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长沙在公共场所投放的AED台数不足50台。
更让人尴尬的是,很多市民不知AED为何物,知晓者也不知道如何操作AED……
《条例》初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制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在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器械,投放在医疗机构公共区域,交通枢纽、学校、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建筑物内人员流动量大的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地。
有业内人士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长沙可以组织定期的急救技能复训,强化急救技能的熟练掌握;
急救机构受理急救呼救后,在调派急救车辆的同时,将急救需求推送给呼救地最近的“第一目击者”,在救护车到达前开展基础的紧急救助。
借助现代网络信息系统,实现公共场所AED的统一管理,使管理者实时掌握AED的状态,同时方便民众查询取用。
我们相信,假以时日,“第一目击者”统一管理、急救设备网络化分布成为现实,院外突发伤病急救抢救成功率大大提高。
AED科普小课堂
AED是什么?
AED,全称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一种便携式医疗设备,可用于紧急抢救时自动分析心率,在需要时给予电击除颤。
简单来说,AED的适应病症包括心室颤动、无脉性室速。其中,心室颤动简称室颤,是一种致命性的、不规则的一系列极快速且无效的心室收缩,病人几秒内就会因为脑供血不足而失去意识。
★ AED可以在极短时间内施加强电流刺激心脏,也就是所谓的除颤。
AED的使用要领简单概括只有九个字:开电源、听他说、跟着做。打开AED开关之后,一切操作都会配有语音提示,多数型号AED可选择中英双语,且其全自动分析心率、语音提示的设计使得非医疗人员也能正确使用。
AED使用的一些“冷知识”
1.AED长什么样?
★ 大小跟一个平板电脑差不多,约两本书厚,可以轻松放进包里。
★ 一般置于立地储藏柜或挂壁方柜中,柜门上有醒目标识。
★ 紧急情况下,如果无法找到开箱的钥匙或常规方法,箱子的亚克力材质能被一拳打开,且不会对开箱人的手产生损伤。
2.什么时候用AED?
★ 因此有人昏倒失去意识、突发抽搐时均可使用。在AED到来之前,需要不间断地做胸外按压以及人工呼吸。
3.AED的使用注意事项?
★ AED在对患者进行电击时,其身体或许会抽动,无需害怕,这属于正常现象。
★ 使用AED时最重要的注意事项:
一、观察环境是否安全,包括救助对象及所处环境是否过于潮湿;二、放电时不可触碰救助对象,且放电后,应在保持AED电极贴连接完好的情况下立即继续进行胸外按压。
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姿势应如何?
1.按压时机
如果倒地者呼吸消失或呼吸不正常,颈动脉搏动难以触及,应立即进行胸外按压,在AED或救护车到来前不可停止。2.按压部位
进行按压时,两手掌心向下相贴,手指交叉相扣,掌根放在两乳头连线中点处,即胸部中央。
3.按压姿势为了保证按压力量,按压时要将双臂伸直,保证以身体躯干的力量进行按压,并尽量减少受力面积,指尖抬起掌根接触。
4.按压速度在进行胸外按压时,速度需达到100-120次/分钟,按压深度则要达到5-6cm,按压次数与人工呼吸次数之比为30:2。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