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公司拖欠农户65万 宁乡法院三次调解达成还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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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邹晴 胡逸勋)“我们原本都以为这次钱肯定是打水漂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数日前,在宁乡市人民法院双凫铺人民法庭内,几名农户和某农业公司负责人一一在笔录上签完字后,连连对法官表示感谢。这一切源自于双凫铺人民法庭在审理某养殖回收合同系列案时成功运用的调解三部曲。

调解现场。

  农业公司经营不善 拖欠农户65万

  2019年至2020年期间,来自宁乡各乡镇的20余家农户与某农业公司订立了《养殖回收合同》,约定由农业公司向农户提供鸭苗、鹅苗,每只鸭苗、鹅苗收取5元的养殖保证金。当农户将鸭苗、鹅苗饲养大后,再由农业公司按照当天市场价格进行回收。

  合同订立后,双方间的合作模式互动良好,形成了公司与农户的双赢局面。然而好景不长,2020年下半年开始,农业公司因经营问题,资金紧张,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农户的鸭鹅结算款以及奖金。

  截至2020年10月16日,农业公司共计拖欠20余家农户的养殖保证金、养殖结算款、奖金约65万元;20余户农户的损失少则1-2万,多则6-7万,养殖成本无法收回,日常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

  诉前调解+庭前调解+诉中调解 完满化解双方矛盾

  2021年11月底,几名农户来到双凫铺人民法庭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法庭工作人员考虑到案件涉及群众多、金额较大,同时农业公司负责人对拖欠款项的具体项目和数额均无异议。为尽快达成共识,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法庭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安抚农户的情绪和向农业公司、农户代表详细阐述诉前调解的好处,双方均同意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但由于农业公司自身存在内部股东纠纷和资金困难的问题,而农户们又急于短期内拿到钱,双方分歧过大,诉前调解没有达成一致。

  由于诉前调解未形成共识,法庭立即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以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没有放弃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法庭一边与农户代表保持联系,告知农户农业公司是愿意承担责任的,同时耐心解释当前农业公司所面临的困境,短期内无法全部支付,可以考虑先拿出部分资金供农户们应急,余下资金分期支付;另一边,法庭也向农业公司负责人阐明,依据法律规定公司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必须依约履行,这涉及到20余户农户的正常生活,希望公司能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逐步、尽快将拖欠款项支付完毕。最终,双方均认可法庭的观点,但在金额和期限上仍有分歧。

  2021年12月20日,为维护每一名农户的合法权益,法庭组织所有农户一一就自己应得款项金额进行核算,同时与农户代表就款项支付期限进行了耐心沟通,在此基础上向农业公司提出了分三期(3:3:4)在一年内将拖欠款项支付完毕的方案,农业公司表示接受。最终,20余名农户与农业公司负责人分别在笔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圆满化解了农户与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农户们纷纷表示,待农业公司度过困境后,双方将继续进行友好合作。

【作者:刘树源】 【编辑:肖娟】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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