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货车逃费“赚外快”,长沙一高速收费员获刑1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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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长途行驶,一次下来费用比较高,有些心怀不轨的人就开始琢磨怎么才能钻点空子。今日,长沙县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利用职务之便制作虚假CPC通行卡,帮助货车司机偷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案件。

  被告人谭某红系该湖南省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绕城公路西南段分公司大托收费站的劳务合同制收费员,其职责包括制发高速公路复合通行卡(以下简称 CPC 通行卡)和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等。

  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谭某红伙同王某洲(另案处理)共谋,由王某洲负责联系司机并提供车牌号码给谭某红,由谭某红利用其职务便利,根据王某洲提供的货车信息,制作货车从大托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的虚假CPC通行卡,并驾驶自己名下小车到京港澳高速长沙服务区(西)或昭山服务区与事先联系好的司机进行换卡,再由司机使用谭某红伪造的CPC通行卡驶出高速,通过这种方式帮助过路司机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

  经查,谭某红共计制作虚假入口的CPC通行卡共计142次,帮助偷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用共计385595.49元。

  2021年7月7日15时,谭某红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案发后,谭某红已向被害单位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绕城公路西南段分公司主动退缴70290元,被害人单位对被告人谭某红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某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已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判决谭某红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扣押在案的OPPO黑色手机一台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长沙县公安局上缴国库。

【作者:刘树源】 【编辑:朱秉山】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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