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打麻将,小孩被烧伤,茶馆老板赔偿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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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通讯员 伍梦霞)湖南一母亲在茶馆打麻将时无暇照顾年仅一岁半的儿子,孩子在玩耍时不小心摔倒碰撞到烘豆腐用的火炉,造成双手严重烧伤,留下终身残疾。母亲向茶馆索赔46万余元,茶馆却认为自己没有帮忙看管小孩的义务。今日,湖南高院通报了这起案件。

  由于父亲常年在外务工,一岁半的小贺由一直由母亲在家照看。同村的何某自2020年5月起在家中经营茶馆,该茶馆未办理经营手续。茶馆开业后,小贺的母亲经常带着他前往该茶馆打麻将。今年1月,小贺母亲家受何某电话邀请,如往常一样带着小贺前往茶馆打麻将,当日茶馆客人较多,小贺一直无人照看。突然,门外传来了小贺尖锐的哭声,贺母出门一看小贺跌倒在火盆边,双手已经严重烧伤。

  经司法鉴定,小贺的伤情评定为六级伤残,后续治疗需行双手指蹼成形手术,并需要佩戴假肢,未满18周岁前,每年至少需要更换一次。事故发生后,何某垫付了26000元医疗费后,再未支付其他费用。小贺母亲将茶馆老板何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6万余元。

  桃源县人民法院认为,事故发生时,小贺仅一岁三个月,无自理能力,贺母作为其监护人,明知自己打麻将会让小孩无人照看,且无论何某是否答应帮助照看小孩,贺母应知其作为茶馆经营者还有其他事务需要处理,会让小贺处于无人看管或看管不周的境况。贺母作为小贺的监护人疏忽大意导致小贺在无人照看情况下发生本案事故,自身存在较大过错,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何某从事茶馆经营,在贺母打麻将期间,无论其是否承诺为其照看小孩,都应对小贺的安全负有一定的协助义务,本次事故发生时,何某将火盆放置于室外且未采取防护措施,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法院最终认定由贺母承担70%责任,由何某承担30%责任,判决何某赔偿小贺各项损失18万余元。

【作者:刘树源】 【编辑:郑湘平】
关键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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