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环保公司弄虚作假,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龙浩东 罗晓)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记者19日从开福区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在审结一起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后,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和涉案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回应,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走深走实。
2023年3月,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湖南某制药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绕过在线监测设备,并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浏阳河。2023年8月15日,本案被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督办。经深入调查发现,湖南登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指导湖南某制药有限公司铺设暗管、污水偷排;湖南通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掩护湖南某制药有限公司偷排污水、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和查处;湖南某检测有限公司作为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最终,共排放未能稳定达标的生产废水总计74590.5吨至浏阳河。经鉴定评估,本案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5482401.75元,鉴定费用285000元,共计5767401.75元。2023年11月10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与上述4家公司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各赔偿义务人按比例承担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赔偿协议签订后,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向开福区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收到诉讼材料后,开福区法院立即开通涉环资案件“绿色通道”,实现优先受理、快速流转,并将案件分至环资专业法官手中。承办法官全面审查了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真实性和内容合法性后认为,申请人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法院裁定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之后,各赔偿义务人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赔付到位,长沙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辖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相应环境综合治理修复方案,计划开展替代修复。
“环境数据的‘失真’与环境监测‘失灵’,反映出个别企业环保意识薄弱,日常管理存在漏洞。”开福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实现绿色发展,法院针对该案所反映的问题,围绕“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等方面,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建议。同时,还向4家涉案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各企业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和企业内部管理。
收到司法建议后,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64家环境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抽查检测报告1280份,发现一般性问题86项,移交涉嫌出具不实报告案件线索10起;联合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6家环境检测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一般性问题35项,并督促相关机构进行整治。
在得到积极反馈后,承办法官与涉案企业进行了电话回访,详细了解司法建议书落实情况。涉案企业均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牢环保意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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