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房”?宁乡市法院强制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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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王闻达)女儿离婚多年,前女婿却一直强占房屋不肯走,怎么办?法官表示:我们帮你搬!近日,宁乡市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干警来到夏铎铺镇,对被执行人占着拒不腾退的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

  本次腾退的房屋是一起所有权纠纷案件中的案涉房屋。邱某与李某女儿结婚后将户口迁入李某家,居住于李某的房屋中,该房屋于2015年8月拆迁征收,征收后房屋征收补偿一直未析产。2019年双方登记离婚,离婚后,邱某长期居住在李某新建的房屋三层,李某无奈之下将邱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分割财产。

  宁乡市法院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判决李某支付邱某房屋征收补偿款及房屋安置地折价款,限邱某于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搬离李某的房屋。判决生效后,征收补偿款、安置地折价款均已履行完毕,但邱某迟迟没有搬离,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邱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及限期腾房公告,承办法官多次与邱某父母沟通,但邱某仍不愿意配合执行。

  为捍卫法律权威,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宁乡市法院执行局10余名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开展强制腾退工作。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立即在外围拉起警戒线,现场布控维持秩序,确保没有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妨碍执行。负责清点腾退的执行干警进入屋内,在当地村委工作人员、公证处人员的见证下,干警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记录、打包封存、搬运装车,并全程录音录像。

  经过3个小时腾退,承办法官现场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感谢法官为我解决了大难题,自己的房子终于可以住进去了!”房屋交付后,申请执行人连连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按照事先制定的行动方案,执行干警决定将邱某的个人物品放置到其位于坝塘镇的老家处。经过安抚劝解,邱某父亲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在执行干警的引导下,对照物品清单接收被执行人的个人物品,并在物品清单上签字,至此,被执行人的物品得到了妥善安置,本次执行腾退就此圆满完成。

  “下一步,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各项执行措施,形成严厉打击拖延执行、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震慑态势,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宁乡市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者:李广军】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宁乡市法院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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