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行动见实效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15日讯(通讯员 谢赛虎)为加强和规范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连日来,天心区应急管理局全力深化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立足“准”字盯,统筹“联”字抓。根据《长沙市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坚持精准把脉,主要领导高位推动,深谋划、深部署、深推进,结合我区实际,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结合《天心区持续深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以及第二轮《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强执法防事故”双百行动工作方案》等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梳理总结,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安全培训考试工作高质量发展。
围绕“严”字管,聚力“实”字做。紧盯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零死角”,坚决杜绝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现象,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真正达到“整改一批、查办一批、惩戒一批、警示一批”的良好效果,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典型案例一
2022年8月20日,天心区应急管理局工贸科执法人员对湖南某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将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如实记录,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五)项的规定,合并处罚1.8万元。
典型案例二
2022年8月29日,天心区应急管理局工贸科执法人员对长沙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2022年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罚款1.2万元。
典型案例三
2022年9月6日上午,天心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市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湖南某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有无证焊工人员,应急管理局工贸科执法人员下午随即对湖南某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在该公司生产车间检查现场作业焊工发现有两名焊工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罚款1.5万元。
典型案例四
2022年9月7日,天心区应急管理局工贸科执法人员对长沙某玻璃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上岗作业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罚款8000元。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