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限制了婚姻自由?专家:可减缓轻率离婚趋势

  长沙晚报6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近日,《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8日记者分别采访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李芳法官和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张晓晓律师,她们对此进行了解读。

  《民法典》原文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新闻回放

  90后夫妻为“家务活”结束1年婚姻

  据湖南某媒体报道,2019年9月,长沙市天心区民政局接待了一对年轻夫妻。清早,他俩便冲进婚姻登记处,直接在离婚办理区坐下,执意要离婚,均称忍受不了对方不做家务。

  原来,这对夫妻都是90后,结婚1年多。因想过两人世界,婚后便离开父母居住。由于两人都是独生子女,被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婚前都没有做过家务。婚后,两人离开父母居住就面临家务活谁做的问题。

  在现场,夫妻双方都不愿让步,双方父母也各执一词、不愿协调。民政局工作人员协调无效,最终两人因家务活问题结束了婚姻。

  专家解读

  设置“离婚冷静期”减缓轻率离婚趋势

  2019年,全国登记离婚数415.4万对,接近全年结婚登记数(947.1万对)的一半,离结比接近44%。而轻率离婚的现象也逐渐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为此,《民法典》设置了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来遏制当前轻率离婚现象增多的趋势,也为协议离婚提供一个可以反悔或亡羊补牢的制度通道。李芳认为,冷静期只是让那些冲动的选择变得更理性,而不是不准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坚持离婚的,可去民政部门申请颁发离婚证。

  国际上,不少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都对离婚加以适当干预,以防止草率离婚。《民法典》中在离婚登记程序设立冷静期,符合我国“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的离婚立法指导思想,体现了国家对于离婚问题的适当干预。

  限制了婚姻自由 离婚时间成本将增加

  “作为一名婚姻家事律师,我每年要接待、处理几十起离婚纠纷。离婚冷静期只适用协议离婚,和向法院诉讼离婚是有区别的。”张晓晓向记者透露,最近有不少打算离婚的人担心“离婚难”,他们中的一些人会选择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生效前启动离婚事宜。“我们研究了离婚冷静期的条款,发现离婚的时间成本有可能增加。如果另一方不是真心实意想离婚,而是打算拖着对方的话,就需要额外多花一两个月的时间。”

  离婚冷静期应有外部有效干预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冷静期设置的初衷是遏制冲动型、犹豫型离婚,让那些可离可不离的当事人能更冷静思考,有一个缓和的空间。同时,双方的亲属和朋友也应及时介入,加强干预。张晓晓表示,“在我们的诉讼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起诉到法院的当事人最后选择撤诉,夫妻和好。”

  “离婚冷静期这1个月里,民政部门是否有相关的跟踪服务?比如心理咨询、律师咨询、社工服务介入。”张晓晓表示,如果没有有效干预,而只是让当事人自己回去想想,无法从根本上让危机婚姻得到改善,这个冷静期也就真的只是“拖时间”。同时,在这期间,如果一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家庭暴力等行为,有关部门应出台“惩治”措施或者配套的保护措施。

  冷静期内反思婚姻责任 对离婚深思熟虑

  面对“冷静期限制离婚自由”的争论,李芳认为,这也反映了不少人对婚姻认识不足。事实上,婚姻不仅是双方感情的升华,更是一种责任,包括夫妻对彼此的责任,还有对双方父母、子女的责任,步入婚姻就应当担起维护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责任。离婚不仅仅是两个人夫妻关系的终结,也是两个家庭之间的决裂,更是意味着子女原生家庭的离散。离婚造成的情感纠葛、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往往是两败俱伤,对未成年子女带来的伤害和不良影响无法估量。不少未成年人犯罪也与原生家庭的不睦、破碎有关。

  人们既不要被热恋冲昏了头脑,也要对离婚深思熟虑。李芳认为,与其纠结离婚冷静期是否限制了婚姻自由,不如在婚前多了解彼此性格及优缺点,充分认识到自己婚后的责任。须知婚姻不是儿戏,选择了婚姻则婚后彼此多包容理解,多沟通交流,好好经营感情和家庭。

  这些情况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李芳表示,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虽同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未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走诉讼离婚的程序,即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是否准予双方离婚。

  如果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即“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人民法院就会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

  另外还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这两种情形,人民法院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作者: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 【编辑:易隽】
关键词:民法典 离婚冷静期
>>我要举报
晚报网友
登录后发表评论

长沙晚报数字报

热点新闻

回顶部 到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