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空调一直没发货,平台却已向商家打款?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平台下单购买了一台空调,付款后迟迟未见发货,后来发现平台早已将货款打给了商家……3月14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披露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包含一起消费者“钱货两空”的案件。
2025年7月,长沙天气炎热。李某租住的房子没有空调,晚上热得睡不着觉。李某于是连夜在某线上购物平台下单一台空调。付款时他还特意看了下商家的信息:某某百货商行,开店两年多,评分4.8,看起来挺靠谱。
下单后,李某每天查看物流信息,盼着空调早点到。可三天过去,物流状态仍显示“待发货”。他点开客服窗口询问,对方回复:“亲,工厂那边临时缺货,要晚几天哈,您放心,我们会尽快安排。”
又等了一周,还是没动静。李某再次催问,对方发来一条物流单号:“已经发货啦,您再等等。”李某查了查单号,显示“物流信息待更新”。
一天,两天,三天……物流信息始终没有更新。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李某赶紧在平台发起投诉,详细说明商家虚假发货的情况,要求平台介入处理。平台客服回复:“已收到您的反馈,我们会尽快核实。”
几天后,李某再次登录平台,发现那家店铺已经搜索不到了。而平台早已将李某支付的价款打到了商家账上。
李某于是诉至法院,请求某百货商行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某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某百货商行成立买卖合同关系,某百货商行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交付商品。某百货商行提供虚假发货的物流信息,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服务,系欺诈消费者,应当退还价款并承担三倍惩罚性赔偿的责任。
同时,网络交易平台对其平台上商家的行为负有管理职责。某百货商行利用网络交易平台实施欺诈行为,在李某已经向购物平台反映商家未依约发货的问题后,该网络交易平台未能进行合理的审查,仍然进行了放款操作,并允许该百货商行关闭了店铺,导致李某无法及时挽回损失,因此该电子商务平台也应当对欺诈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提醒,消费者网购商品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平台投诉,并保留投诉记录。在纠纷解决前,注意密切关注平台是否可能将款项支付给商家。作为平台,不能当旁观者。法律明确规定,平台有维护公平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平台不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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