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车间进乡村、闲房建车间,省人社厅等多部门印发相关意见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攀 实习生 赵旖旎)记者今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人社厅联合省金融办、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就巩固壮大我省乡村车间促进就近就业,从构建乡村车间发展新格局、加力乡村车间政策供给、强化乡村车间要素保障、规范乡村车间生产经营、凝聚乡村车间发展合力等5个方面提出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省乡村车间持续发展,经营水平稳步提升,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成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桥梁。
实施意见明确,把乡村车间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按照乡村车间建设“根子在产业、目标是就业、关键在可持续”发展思路,聚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种植养殖、乡村文旅、电子商务等产业方向,推广车间进乡村、闲房建车间、田间连车间、能人办车间等创办形式,在乡镇、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大力发展企业+乡村车间型、市场主体+农户型、乡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创办型、个体工商户自主经营型等运营模式的乡村车间。
实施意见提出,对上一年度吸纳劳动者就业6个月以上且年工资性收入6000元以上的乡村车间,按照3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补贴,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就业的,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
同时,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返乡创办乡村车间,引导龙头企业向乡村下沉生产线,对符合条件的乡村车间,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充分保障乡村车间建设合理用地计划需求,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和房屋用于发展乡村民宿、乡村文旅、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和物流仓储等农村产业。
湖南省将每两年评选一批乡村车间优秀企业家,选树和发布乡村车间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关心关注的良好氛围。该意见有效期到2030年12月31日止,此前执行的有关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国家、省有明确新规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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