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事关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等6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范宏欢)12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等6个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这是继国务院批复《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后,长沙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又一关键举措,标志着长沙中心城区及重点片区未来15年的发展蓝图正式落地。
此次获批的6个区级规划,是对市级总规的细化落实和精准落地,覆盖长沙城市核心功能区与重要增长极,涵盖湘江科学城规划等重大战略载体。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立足六区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明确了差异化发展定位与协同共进的空间格局。
附: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等6个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湘政函〔2025〕157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湖南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6个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统称《规划》,包括《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含湘江科学城规划)(2021—2035年)》《长沙市芙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沙市天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沙市开福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沙市雨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沙市望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引导六区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功能定位,构建错位发展、协同共进的空间格局,为长沙建设智造创新名城、幸福山水洲城筑牢国土空间支撑。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湘江新区直属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3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5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7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86.51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5.03亿立方米;芙蓉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1.43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80亿立方米;天心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4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0.41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00亿立方米;开福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8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9.31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96亿立方米;雨花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6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30.20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29亿立方米;望城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6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6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4.8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26.61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33亿立方米。六区要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稳定优质耕地布局,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和污染耕地治理,优化特色农业布局,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增强中心城区对周边乡镇辐射带动,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四、推动城乡空间内涵式集约化发展。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时序、结构和布局,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持续推进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复合利用。持续推进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围绕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强化湖湘文化、红色文化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设计,因地制宜打造特色鲜明的城乡风貌,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乡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依据《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湘江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国土空间作出的补充细化安排,是上述区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依据,在服从《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前提下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决策部署,不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指导约束,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解决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强化规划实施保障。长沙市人民政府要指导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和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人民政府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实施保障机制;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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