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全国首个3岁以下婴幼儿回应性照护服务地方标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云龙 通讯员 汪星磊)当孩子哭闹时,是在表达饥饿、不适,还是渴望一个拥抱?这些日常育儿场景中看似简单的问题,过去却常常让照护者陷入“猜谜”困境。如今,这一局面迎来关键破局。记者今日获悉,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3岁以下婴幼儿回应性照护指南》(DB43/T 3501-2026)。该标准由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牵头研制,是全国首个3岁以下婴幼儿回应性照护服务专项地方标准,也是湖南省托育服务行业首批地方标准之一。
这一标准的制定与发布,既精准对接湖南省优化生育政策、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民生目标,更是对“回应性照护”理念落地难这一现实痛点的针对性破解。
作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倡导、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早期发展核心理念,“回应性照护”强调照护者通过观察、解读并及时恰当满足儿童生理与情感需求,而非无原则溺爱。该理念虽被广泛倡导,却长期面临实操层面的关键难题:如何识别婴幼儿需求信号?怎样的回应才算科学?效果如何评估?这些问题缺乏统一标准,导致理念倡导热、落地落实难。
此前,为破解群众“育娃难”问题,湖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教育厅、省医保局等七部门印发《湖南省生育友好服务包实施方案》,推出覆盖孕育全周期的6个“生育友好服务包”。《3岁以下婴幼儿回应性照护指南》的出台正是基于这一政策背景,由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牵头,联合长沙师范学院附属第一幼儿园、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成跨领域团队,历经近一年的调研、论证与修改,将“关注婴幼儿情感需求、促进早期发展”的抽象理念转化为贴合湖南实际、可执行可评估的操作指引,成功打通从“政策倡导”到“实践落地”的实施堵点,给出了清晰可行的“湖南路径”。
作为聚焦实操的专项标准,《3岁以下婴幼儿回应性照护指南》的核心价值在于为全省托育机构和家庭照护提供“统一标尺”。在机构层面,标准针对照护不规范等行业痛点给出明确规范,推动托育服务从“看护型”向“科学照护型”转型;在家庭层面,以通俗表述、可操作的方法回应家长“怎么带、怎么教”的现实困惑。该标准与湖南省生育友好政策形成协同,构建起“软性服务指导+硬性标准规范”的双重保障体系,全面助推湖南托育服务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据悉,该标准自2025年2月10日获准立项,研制过程中系统参考了国际前沿研究成果,结合湖南本地托育实践与妇幼保健经验,经多轮专家论证与基层试点验证。下一步,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将联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托育机构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与落地指导,推动标准从“纸上”走进托育机构和千家万户,为湖南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专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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