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药价格更透明!湖南严查定点药店“阴阳价格”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媛)定点药店药品出现“阴阳价格”将被严查。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已经下发《关于加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定点药店所售药品须按规定明码标价,保持价格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设置不公平、歧视性价格,不得以高于非参保人员的价格销售医保结算药品。
定点药店价格戴上“紧箍咒”
我省此次在规范执行医药服务价格政策方面,明确定点药店药品销售价格应当严格遵守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准则,全面规范药品销售价格行为。不得以高于非参保人员的价格销售医保结算药品,严厉整治药品“阴阳价格”。
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严格落实双标签公示要求,分别标注中选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对纳入医保结算的药品,其销售价格应结合属地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水平,参照省医保信息平台招采管理系统同厂牌挂网药品价格(不同剂型、规格、包装按差比价规则换算),通过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进行约定。
网上药店也将纳入价格监测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并高效运用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对辖区内定点药店开展按月常态化监测,对医保药品整体价格高于全省年度指数监测值的定点药店,深入排查价格涨幅异常、结算价格持续超出比价锚点的药品。发现问题,依据属地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采取约谈、暂停医保结算,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等措施,推动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后续,我省将按统筹区、药店、药品等维度构建指数体系,加快推进指数热力图上线展示,逐步实现宏观把控与微观监管相结合的全流程、全链条价格监测。
同时,我省还将探索将网上药店药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回应社会关切的线上线下价差问题,促进渠道间价格合理均衡。以定点药店结算众数价格、平台挂网价格为双向管控锚点,参考互联网药店销售价格,常态化开展多渠道比价监测与综合治理。不定期梳理分析定点药店药品价格运行情况,重点排查交易结算金额排名靠前、实际销售价格显著高于全省药店众数价格、同一定点药店的线下销售价格显著高于其网络售药平台展示价格的药品,针对性开展核查、整改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价格异常波动。
鼓励药店加大常用集采药品数量
《通知》提出要纵深推进集采药品进定点药店工作,针对未及时参与集采的定点药店,在采购执行周期间,依据省局公布的“三进药品”清单,鼓励药店加大常见病、慢性病等群众常用集采药品的配备品种与数量,主动协调供需双方做好采购对接与配送保障,切实提升群众用药可及性。同时,建立并动态更新本统筹地区销售集采药品的定点药店名单及对应集采药品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查询购药和配送供应管理。
针对配送不及时、供应不到位的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行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多次供应不及时、整改仍不到位的,省局将按程序将其产品移出集采“三进药品”清单,并纳入医保信用评级管理。
“湘医保”上线比价服务
今后市民购药可以线上比价。依托湘医保App、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拓展多端访问入口,全面开放药品公开比价服务,持续优化比价程序交互界面,完善库存查询、位置导航、异常价格预警等便民功能。
湖南省医保局要求,各地区要将定点药店价格管理各项要求纳入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阴阳价格”、量价比较指数持续超出监测值等情形的定点药店,依据服务协议及时采取约束处置措施;在价格风险排查处置中,发现串换药品、超量开药、医保结算不规范等情形的定点药店,医保协议管理、基金监管等部门可开展联合处置。同时,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对履约规范、价格管理成效突出的定点药店,探索在医保费用结算、协议续约、拓展医保服务范围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强化正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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