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4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陈时敏 邹晴)4月16日,天心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的原告张某、被告王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据悉,该份提示卡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长沙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在该离婚纠纷中,张某与王某结婚后育有一个儿子,后因多种原因,张某向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丈夫王某离婚,并要求由自己抚养儿子,由王某承担抚养费。
在综合考虑双方的婚姻现状、子女抚养等情况后,承办法官调解双方离婚并妥善处理财产,同时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承办法官在庭上向张某与王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提示张某与王某要当好合格家长,多关心、关注小孩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听取其意见,不把小孩当作父母发泄、转移负面情绪的对象,帮助小孩健康成长,尽力避免因离婚纠纷对小孩产生不利影响。
同日,宁乡市人民法院灰汤法庭在一起离婚纠纷的诉前调解阶段,亦向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原来,灰汤法庭庭长谢苗苗仔细审核了案卷材料,发现原告、被告双方之间未见原则性的矛盾或者根本分歧,双方发生矛盾系因琐事处理不当所致,且有两个小孩,年纪均尚小。双方由于离婚产生纠纷导致在履行监护职责、开展家庭教育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缺位。为了帮助这个家庭重回正轨,谢苗苗在诉前阶段联合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双方耐心、细致地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解释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督促双方当好合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最终两人在法官及调解员的释法明理下重归于好,并约定双方共同努力改善夫妻关系,用心维护家庭生活,为小孩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