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心法庭办案记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你们双方都是做生意的,我希望你们能够和气生财。”1月17日上午10时,在长沙城南的天心区法院南托人民法庭,员额法官荆钊正在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他耐心地向双方提问,不断为双方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邻近春节,街上到处张灯结彩,但仍陆续有当事人前来南托法庭参加开庭和咨询事宜。南托法庭庭长向国雍介绍,不少当事人都希望自己的事情早日得到解决,因此连续多年来,南托法庭坚持开庭办案到除夕前一天,春节假期每天会有法官在岗值班,为来访的当事人答疑解惑。
定分止争 在基层法庭向群众普法
“我想在春节前帮他们把纠纷化解了!”荆钊审理的这起民事纠纷已经是第二次开庭了。原告张某(化名)是一家材料加工厂老板,一直以来他们和被告李某(化名)有业务往来,由李某提供钢板给张某,张某再将来料加工为特定的部件。
大约3年前,李某开始拖欠原告的加工费,陆续拖欠了30万元。至于拖欠的原因,李某也有自己的说法:“这几年,我给他加工了那么多钢板,按理说也有不少剩下的钢材废品吧,那些都可以卖钱的,可以用来抵扣很大一部分加工费。”张某却认为,双方在之前并没有协商过这些废品的处理方式,根据多年的行业规矩,加工方对来料加工的废品有权处置。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的争议点也从拖欠费用转移到钢材废料的处置权,由于估算的废料价值约18万元,一时间,案件陷入了僵局。
当天,荆钊在开庭前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他认为,加工方进行处理的不是一般的废料,它和锯木头产生的木屑不一样,在市场上这类钢材废料并没有很大的折损,和完整的钢材价值差距不大。“如果有交易习惯和行业规则,可以以此为依据;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双方的所有行为都要按照合同来处理。”荆钊表示。
整整一上午,荆钊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又分别组织原被告“背靠背”调解,不断和他们释法明理。一直拖到下午1时,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见双方仍然有争议,荆钊才宣布休庭。他笑道:“如果最终能和解,陪他们一起饿肚子也无妨。虽然事情暂时没有解决,但我希望双方都能够接受裁判结果,胜诉方赢得明明白白,败诉方输得心服口服。”
一年前,荆钊还是一名执行法官,铁面无私,雷厉风行,致力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一年后,他转型为基层法庭的一名庭审法官,承担了更多的普法义务。
荆钊告诉记者:“机械的判决有可能会扩大矛盾,调解能节约不少诉讼资源,其实这也是一个普法的过程,让法律真正进入到诉讼群众的心里。”
严谨细致 用法律武器维护生态绿心
南托法庭地处长株潭都市圈生态绿心,不仅要处理日常民事纠纷,也负责审理资源环境案件,承担着保护绿心生态环境的责任。鉴于此,南托法庭综合运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建立生态修复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有效的生态环境治理司法合力。
谈到绿心保护工作,荆钊说起了不久前办理的一件“大案”。2017年6月至2020年11月,被告人刘某、赵某某等人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天心区暮云街道莲花村非法开采高岭土矿产(白泥),当地村民曾经强烈反对,国土部门也曾多次责令刘某等人停止非法采矿,但在利益的驱使下,刘某、赵某某置若罔闻继续开采。多年来,他们的销售金额竟然多达2100万元。
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株潭都市圈绿心建设的双重背景下,此案的审理显得尤为重要。接手案件后,荆钊立即组织团队成员进行研究,分析其中的法律依据,力求将案件办成铁案。
“他们事先伪装成农业公司,承包了该村一块土地进行农业开发。后来偷偷摸摸变更业务,非法开采当地的矿产资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荆钊为求严谨,特意来到事发地点进行调查。他发现,当地一处原本郁郁葱葱的小山头,被刘某和赵某某等人挖成了一个深坑,现场碎石遍地、尘土满天,令人触目惊心。
公开庭审阶段,以荆钊为审判长的法庭认为,刘某、赵某某等4人犯非法采矿罪,罗某某等14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分别判决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该案的公正判决引得群众拍手称快,天心法院制作了相关微电影《绿心为证》,在广大市民和法律工作者之间广为传播。
“我希望当地老百姓都能通过这起案件感受到绿心生态保护的意义,这也是我们基层法官办案的初衷。”荆钊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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