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赏主播男友20余万元,分手后要求返还,法院这样判……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龙浩东 刘笑贫)在直播平台上豪掷20余万元,为主播男友打榜、刷礼物;分手后,又以退还彩礼为由,要求返还。14日,开福区法院发布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提醒公众要避免将打赏与感情混同,防范法律风险。
2022年,小美(化名)在抖音直播间认识了男主播小帅(化名)。自此,小美频繁来到小帅的直播间,毫不吝啬地送出“打赏”。随着交流日益增多,二人感情迅速升温,很快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2023年1月,小帅带着小美回老家共度春节。为给小帅家人留下好印象,小美精心购置衣服、年货等,花费了2万多元。同年3月,小美再度前往小帅老家为小帅的奶奶庆祝生日,花销数千元。
同年5月,二人感情出现裂痕,最终无奈分手。分手后,小美要求小帅返还她在直播间打赏的22.4万元,以及那些以结婚为目的的支出款项。多次协商后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小美将小帅诉至开福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小美与小帅确立恋爱关系,双方共度春节,虽未结婚但存在同居事实。小美充值“抖音币”,即与该直播平台的所属公司达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小帅仅能从打赏虚拟礼物中获得部分绩效奖励,系与平台之间的收益分成或者是雇佣关系的佣金,与小美之间并无直接法律关系,真实货币是由该公司获取。因此,小美要求小帅返还其打赏款项22.4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综合考虑双方收入水平、交往时间长短、款项用途等因素,对小美为小帅及其家属购买戒指、衣服、庆生等支出(超过1000元的支出)共计15163元,认定为婚约财产,应当返还。法院判决小帅支付小美15163元,驳回小美其他诉讼请求。
此案承办法官吴宜波表示,男女双方恋爱期间为表达爱意,增进恋人情感,稳定恋爱关系,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予,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予方要求返还的,不予支持。对于赠予的大额财物,当事人往往以结婚为目的,可视为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予行为,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时,赠予一方的赠予目的无法实现,接收大额财物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而用户通过网络直播平台给主播充值打赏,此时用户与网络直播平台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系一种商业消费行为,网络直播打赏需理性对待,用户应明确行为性质,保留必要证据,避免因感情因素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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