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业执照上的店名纳税 长沙个体户是否有购房资格?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网友王超反映:“我是一名长沙市的个体户,一直依法缴纳个税,但是打印出来的缴纳人不是我个人名字,是店里营业执照的名称。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作为个体户缴纳满2年个税后,我本人是否有购房资格?如果是有购房资格,资格审查的时候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呢?”

  长沙市住建局对此回复:个体工商户凭个人所得税在长购商品房的,如纳税人为工商户店名,购房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核后一致的,可认定其个税凭证有效。

【作者:全媒体记者 谢春年】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购房 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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