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大处方大检查,湖南两地开启DRG付费改革试点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媛 通讯员 黄浔 李跃芳)DRG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的英文缩写,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医保支付方式之一,有助于压缩诊疗行为的水分,减少“大处方”“大检查”,减少老百姓不必要的医疗支出。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获悉,国家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政策培训会近日在长沙召开,目前湘潭、郴州两市已开启DRG付费改革试点,前不久常德、益阳、邵阳申报纳入国家DIP付费改革试点范围,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数据采集报送、人员能力培训等工作,预计2021年底前实现正式付费。

  据悉,去年以来,国家大力推进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2019年遴选30个城市开展DRG付费试点,今年遴选71个城市开展DIP付费试点。

  DRG即疾病诊断分组,是一种疾病聚类统计方法,根据患者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病程严重程度及转归等因素,将患者分为若干个诊断组,医保部门依据相应分组对医院医疗行为进行付费。DIP医保支付,是发掘“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在一定区域范围的全样本病例数据中形成每一个疾病与治疗方式组合的标化定位,在总额预算机制下,医保部门依据相应标化定位的点值对医疗机构每一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

  据介绍,这两种支付方式改革都聚焦临床需要、合理诊治、适宜技术,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对医院而言,将有效促进其强化自律、精细管理,控制成本、提升质量,进一步减少浪费医疗、过度医疗,促进分级诊疗;对参保群众而言,将压缩诊疗行为的水分,减少“大处方”“大检查”,减少老百姓不必要的医疗支出,提升就医满意度。

  下一步,湖南省将继续围绕“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总目标,持续抓好DRG试点城市改革工作,及时推广试点成果,逐步建立具有湖南特色的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支付方式,使广大群众获得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就医满意度。


【作者:全媒体记者 徐媛 通讯员 黄浔 李跃芳】 【编辑:易隽】
关键词:医疗 D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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