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名消费维权专家进社区为消费者保护权益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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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上至耄耋,下至垂髫,都是一名消费者。消费行为无处不在,我们要怎样做一名聪明的消费者?”今天,长沙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进社区宣讲活动在东瓜山社区展开,受邀进行主讲的全国知名消费维权专家余知都以此问题拉开宣讲活动的序幕,也立即“抓住”现场百余听讲者的心神,在他的娓娓讲述中,了解到消费者如何在具体的消费场景中运用好各项合法权益、进行维权的途径和方法等。

社区居民在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长沙晚报通讯员 周欣 摄

“比起做生意的老板们,我们消费者是弱势群体,遇到扯皮的麻纱事,常常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加上不是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只能自己吃哑巴亏。”“我们年纪大了,在各种保健品、营养品上花的钱比较多,我今天来上课,想学习怎样在健康消费方面不上当受骗。”在宣讲开始前,记者现场做了一个微调查,10名听讲的社区居民中,有7人在遭遇消费侵权时抱有“自认倒霉”“不愿惹麻烦”的心态。有9人了解维权的途径,但认为自己缺乏专业技巧,对于维权结果没信心。

在宣讲过程中,余知都重点介绍了消费维权机制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三十周年,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在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产品处理、禁止虚假宣传、明码标价、使用格式条款、履行质量担保责任、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作了细化规定。他指出,做一名聪明的消费者,就要充分学习和掌握“一法一条例”,握起这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尚方宝剑”,在平常的消费者用好用足这份法治红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权益有哪些?余知都通过互动答题、案例讲述、维权技巧等方式,一一介绍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监督权在实际生活中如何运用。“我们人人都是消费者,但大都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哪些合法权益,这样的宣讲将生硬的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密切联系到一起,今后我们在网上‘买买买’、面对保健品推销、日常下馆子逛商场时都可以举一反三,非常地实用。”来自东瓜山社区的居民王先生说。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金雷表示,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今年以来坚持以消费维权制度建设为抓手,抓实消费维权各要素、各环节质效提升,持续营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长沙”城市品牌。还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进社区、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进协会等“五进”活动,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消费信心和消费活力。

【作者:周辉霞】 【编辑:刘天乐】
关键词: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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